為切實加快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確保全市“十二五”污染減排任務順利完成,近日,漯河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十二五”末,全市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要在2010年的基礎上分別削減10%和13%,6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要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畜禽養殖糞便資源化率達到95%以上。
為確保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取得實效,《通知》規定,將采取四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環保局局長、畜牧局局長等為成員的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和管理。二是明確責任。各縣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畜禽養殖業減排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各類國家和省級專項資金,優先支持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四是嚴格考核。把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作為年終環保目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對完不成工作任務、影響全市污染減排目標完成的縣區,實施污染減排“一票否決”,環保、畜牧、農業等部門下一年度不再受理、申報該縣區各類畜禽養殖及污染防治獎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