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養殖業濫用抗生素現象,要從修改政府規定入手。”四川省達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佳鵬代表,見到記者來不及寒暄,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一份復印文件。那是一份12年前國家農業部出臺的《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其中第二段開頭一句話被重重地劃上了一道黑線:凡農業部批準的具有預防動物疾病、促進動物生長作用,可在飼料中長時間使用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其產品批準文號須用“藥添字”。
“這句話,成了養殖戶大量使用抗生素的‘尚方寶劍’”。楊佳鵬透露,“藥雞門”事件發生后,楊佳鵬深入當地養殖企業調查,然而面對質疑,養殖戶拿出一份由國家農業部出臺的紅頭文件并振振有詞地說:“按國家規定辦的,怪不得我們。”
為此,楊佳鵬起草了一份《關于加快修改養殖業中用藥安全規范的建議》,提出將抗生素從動物飼料藥物添加劑中剔除。“抗生素不能作為預防用藥長期使用,這是一個常識。”楊佳鵬說。
楊佳鵬的建議,也得到了四川好醫生攀西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耿福能代表的響應。耿福能認為,要改變當前我國抗生素監管中出現的問題,首先要改革監管體制,明確責任主體。目前我國抗生素管理分成兩塊,人用抗生素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而獸用的則歸農業部管理。實際上是應該統一管理的。
據了解,我國目前已經逐步建立起規范的飼料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去年向50家飼料生產企業頒發了中國首批飼料認證證書,今后我國還將逐步建立飼料質量安全評價體系,推動飼料安全工程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