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環節動物衛生監督是保障進入消費環節動物產品安全的一個重要關口。為進一步強化屠宰環節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切實保障動物產品安全,省農業廳下發通知,部署加強屠宰環節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要求做到四個“強化”:
一是切實強化屠宰檢疫。依法向屠宰場(廠、點)派駐官方獸醫,按照法定檢疫范圍、檢疫程序和判定標準,切實做好動物屠宰檢疫工作。嚴格遵守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規范出證行為,堅決杜絕檢疫出證不規范、不檢疫就出證等現象。
二是切實強化屠宰環節監督執法。落實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巡查制度,加大屠宰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屠宰加工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的審核和動態監管。加強對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監督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瘦肉精”等違禁藥物自檢制度。在監督檢查中,一旦發現重大動物疫情或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要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并采取移動限制、封存等強制性措施,依法果斷處置。
三是切實強化無害化處理工作。嚴格按照“四不準一處理”和《病害動物和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要求,監督屠宰場開辦方及時嚴格對檢疫出或監督檢查發現的病害動物和動物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嚴防進入流通環節。四是切實強化隊伍素質。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內部管理,對官方獸醫實行定期培訓和嚴格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六條禁令”,對在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行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