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召開兩會期間漁業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全面部署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落實24小時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處置突發事件的準備。
二是加大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印發宣傳資料、辦班等形式,在網絡平臺、電視臺開展全方位的漁業安全生產宣傳和警示教育,提高漁民群眾安全意識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技術規程。
三是監督檢查,措施落實。結合漁船年檢、船員培訓和油補工作,對全區各類漁業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重點捕撈漁船、養殖單位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留死角。
四是加強預警,確保安全。加強與氣象部門溝通聯系,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并通過短信平臺及時將氣象信息通知到漁業重點鄉鎮和每一艘漁船、每一個養殖戶,做到預警、預知、預防,確保漁業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