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監管,嚴厲打擊違法添加行為,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畜牧業健康穩定發展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以打擊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為重點,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強化全程監管,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
二、整治目標
通過拉網檢測、監督抽檢、執法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的監管工作,杜絕違禁添加行為,確保不發生“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引發的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三、整治任務和措施
(一)突出抓好養殖環節監管。進一步落實畜禽規模養殖場監管責任制,全面實行養殖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督促養殖場如實填寫養殖檔案,規范記錄飼料、獸藥等投入品來源,并保留相關憑證;督促養殖場(戶)簽訂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承諾書,開展“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自檢。組織開展”瘦肉精“拉網式排查和監督抽檢。嚴格產地準出管理,動物出欄前要認真查驗養殖檔案的各 項記錄和養殖場“瘦肉精”等違禁物自檢記錄,確保養殖源頭畜產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收購販運環節監督檢查。認真執行動物經紀人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建立《生豬收購販運記錄》管理制度,強化收購販運行為管理。組織開展販運環節活畜“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抽樣篩查和監督抽檢。對發現疑似含有違禁添加物的活畜要采取限制措施,采樣送省檢驗。確證為陽性的,要按農業部相關規定監督實施無害化處理。
(三)規范屠宰環節監管。密切部門配合,進一步落實屠宰企業主體責任和屠宰環節“瘦肉精”自檢制度,督促企業把好生豬入場查驗關、宰前篩查關、宰后檢驗關。大力開展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督抽檢,對檢出的不合格肉品、獸藥殘留超標和含有“瘦肉精”等違禁物的肉品要監督屠宰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確保上市肉品質量安全。
(四)開展經營環節的監督抽檢。進一步完善經營環節動物經營臺帳管理制度,加大動物產品的抽檢力度,分季度組織開展監督抽檢,重點抓好來歷不明、證明不全、外埠肉品、冷鮮肉品的監督抽檢,發現含有“瘦肉精”等違禁物的產品,要及時溯源,嚴厲查處。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宣傳階段(3月 )
各地要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措施。利用宣傳媒體、定點咨詢、組織培訓、印發告知書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4-10月)
按照整治目標任務和措施要求,全面開展違禁添加物清查和各環節拉網排查。全面落實養殖、販運、屠宰、經營環節監管責任和監管措施。組織開展違禁添加物快速檢測,提高抽檢比例。發現疑似陽性樣品,立即封存留驗,并送省畜產品檢驗檢測中心鑒定。確證為陽性的按規定程序開展案件移交和無害化處理工作。市局將開展督導檢查行動,以明察暗訪的形式,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三)總結考核階段(11月)
全市違禁添加物專項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專項整治驗收考核,制定詳細的驗收考核指標,并將考核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對專項整治過程中涌現的好的做法,加以總結和推廣,推動全市違禁添加物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成立專項整治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并取得實效。要明確監管職責,落實各項具體措施,加強對專項整治的督導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監督抽查。各地要根據職責分工制定“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監督抽檢計劃,按照風險可控、監管有力的原則,科學確定抽檢比例,各縣市區2013年開展畜產品質量自行監測樣品數不低于1200批次;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對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加工等重點環節,要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查頻次,擴大監測范圍,對抽檢不合格的樣品,要追根溯源,依法嚴厲查處。
(三)廣泛開展宣傳。各縣市要加強正面宣傳、主動宣傳,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的危害,大力宣傳“瘦肉精”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時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說法,形成高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四)健全長效機制。各地要加強調查研究,堅持開展集中整治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督促生產經營主體建立健全“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自檢制度,進一步完善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實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