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小攤上出售的豬肉、熟食如果低于市場價,你會不會考慮考慮,買貴的還是買便宜的。
昨天,慈溪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收購、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案件,6名案犯收購、屠宰、加工一條龍,因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均被判刑。
通訊員 亦茗 記者 華微珍
私人養豬場病死豬全都要
收購
2009年,沈某在慈溪市觀海衛鎮辦了一個小型養豬場,還做豬肉、豬內臟加工生意。由于這一帶養豬戶較多,沈某生意平平淡淡。
養豬肯定會有折損。豬死了該怎么處理?扔掉覺得可惜,正規屠宰廠又不肯接收,沈某犯了難,在與同行說起時,對方也有同感。“要不自己做這個生意?”經過反復思考后,沈某覺得這條道可以走。
剛開始,他在慈溪市的龍山、范市、掌起、師橋等私人養豬場里找死豬。隨著生意增多,他將收購范圍進一步擴大到杭州灣、天元等地。
“知道病死豬肉人吃了可能要出事,還不是為了賺錢嘛。”沈某說,基本每月可以收購10只左右的病死豬,病死豬肉收購價比正常要便宜很多,小點的一頭50元到100元不等,大點的200元到300元不等。
“這些豬都是病死的,基本上是內臟出毛病,反正不是壓死、撞死或餓死的。”沈某說,即使收購死豬,他也要挑過的,豬表皮看上去紅紅的,表明死的時間長了就不收,表皮看上去白色的,他就收下。
加工
“一條龍”運作近三年
加工
沈某的養殖場還有兩個小工,秦某負責殺豬,楊某負責運輸。私人養豬場有病死豬了,楊某負責運到沈某處,再由秦某進行屠宰。
2012年9月30日,沈某被抓獲時,民警從他家的冷凍庫中搜出二十幾頭病死豬。
“把死豬解剖好,再賣給小商小販。”沈某說,出售前會對進行一番初加工。一種是直接以低價出售鮮豬肉,小點的每頭能賺200元;一種是用來熬豬油,然后把油賣掉,一年也能賺個1萬元;還有一種是將內臟處理后,然后賣給一些外地人,他們會制成香腸等熟食。
據沈某交代,經常上他這里購買死豬肉的有掌起一菜場的羅某,杭州灣一菜場的董某和龍山西門菜場的李某。“外地人來買豬肉,我告訴他們是死豬肉,他們都說沒關系。”沈某說,他從2009年末2010年初就開始收購病死豬肉,直到被抓,干這一行已經有近3年時間了。
就近的菜場熟食攤或外地
流向
價格便宜,不少小商販自然都去他那邊拿貨。他們經過一番深加工,制成熟食后直接在菜市場出售。李某是龍山西門菜場的一熟食攤攤主,他交代說,這些病死豬肉制成臘肉、香腸出售,顧客一般很難分辨出來。
據寧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介紹,病死豬或死因不明的豬肉含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有害物質。
沈某被抓后,秦某、楊某、羅某、董某和李某也相繼被抓。
據介紹,病死豬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焚燒或深埋。
記者調查發現,大型養豬場發現豬病死后一般都有比較規范的處理法,流入市場的病死豬多來自小型私人養豬場。
沈某說,小型私人養豬場有些沒有登記過,也沒有參加過保險,一旦發現豬病死,就得不到賠償,但一般大型的養豬場出于風險考慮,會對豬投保,比如參保政策性農業保險等,豬一旦發生瘟疫甚至病死,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
昨天,慈溪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沈某等6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這6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3個月至6個月不等,并處罰金1萬元至1千元不等。 資訊錄入:yz88 責任編輯:yz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