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
第10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現就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類別
2013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分為獸醫全科類和水生動物類兩類,兩類考試分別命題組卷,同時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專業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考生報考獸醫全科類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水產養殖專業考生報考水生動物類考試。
自2013年開始,水生動物類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每2年舉辦一次。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名參加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
1.具有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具有獸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3. 2013年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和水產養殖專業應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
(二)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1. 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采取先網上報名、再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
2.考生登錄中國獸醫協會網(www.cvma.org.cn)進行報名。
3.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12日至6月8日。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單色深底近期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尺寸為寬度與長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議尺寸為寬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證照片清晰,不變形)。
4.現場確認時間為6月17日至23日。現場確認地點由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自主選定。考生現場確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
(2)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不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獸醫師以上技術職稱的,應當提交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2013年獸醫、畜牧獸醫、中獸醫(民族獸醫)或水產養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提交考生所在學校院系證明1式2份(格式可在中國獸醫協會網www.cvma.org.cn下載,已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不需提供學校院系證明)。
參加過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再次報考的考生,報名信息沒有重大變化的,可以不進行現場確認,只需按有關要求繳納考試費用。
三、考試繳費標準及方式
考生應根據省級財政、價格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繳納考試費用。收費標準和具體繳費方式由各省(區、市)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向轄區內考生發布。
四、準考證打印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應于9月23日至10月12日登錄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平臺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13日。具體安排為:
試卷一、試卷二:10月13日上午9:00~11:30。
試卷三、試卷四:10月13日下午2:00~4:30。
(二)考試內容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命題范圍以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獸醫全科類)》和《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水生動物類)》為準。
(三)考試方式
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
(四)考試科目
獸醫全科類考試分為基礎、預防、臨床和綜合應用四張試卷,每張試卷100道題,每張試卷分值為100分,四卷總分為400分。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基礎科目。包括獸醫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動物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動物生理學、動物生物化學、獸醫病理學和獸醫藥理學;
試卷二:預防科目。包括獸醫微生物與免疫學、獸醫傳染病學、獸醫寄生蟲學和獸醫公共衛生學;
試卷三:臨床科目。包括獸醫臨床診斷學、獸醫內科學、獸醫外科與外科手術學、獸醫產科學和中獸醫學;
試卷四:綜合應用科目。包括豬、牛、羊、雞、犬、貓和其他動物疾病的臨床診斷和治療。
水生動物類考試分為基礎、預防、臨床和綜合應用四張試卷,總題量300道,總分值300分。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一:基礎科目。包括獸醫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水生動物解剖組織及胚胎學、動物生物化學和水生動物生理學。
試卷二:預防科目。包括水生動物免疫學、水生動物病原生物學、水生動物公共衛生學。
試卷三:臨床科目。包括水產藥物學、水生動物病理學、水生動物疾病學。
試卷四:綜合應用科目。包括水產養殖生態學、飼料與營養學。
(五)考試紀律
考生報名前應當認真閱讀《執業獸醫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可在中國獸醫協會網www.cvma.org.cn上查閱),并自覺遵守。
六、考試成績公布與資格授予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由農業部執業獸醫管理辦公室發布。
根據《執業獸醫管理辦法》和《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在考試結束后確定并公布。
通過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的人員,由農業部統一頒發執業獸醫資格證書。報名時未提交畢業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成績合格的,領取執業獸醫資格證書時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未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的,取消執業獸醫資格。
七、考前復習與輔導
考生可依據《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大綱》進行復習、備考。農業部不舉辦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2013年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全國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委員會
(代章)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