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綿陽市農業局值守“政風行風熱線”,就市民關心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村能源建設、農資產品質量安全等方面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
一市民咨詢:請問國家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有哪些政策?
市農業局相關工作人員答復:《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染疫動物、病死動物尸體應當按照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不得隨意處置”;對隨意丟棄病死動物尸體的行為,《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明確規定了處罰條款:“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國家目前對存欄5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出臺了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每頭80元的經費補助政策,對屠宰場發現的病死生豬作無害化處理后,每頭國家補助600元。
一市民咨詢:我想請問一下,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條件有哪些?補貼標準是多少?
市農業局相關工作人員答復:全市轄區內的農牧漁民、農場(含林場)職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均可申請享受購機補貼政策。按照農業部、財政部有關規定,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補貼額不超過該機具近3年市場平均銷售價格的30%,其中血防重疫區(涪城區、安縣)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等大田作業機械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0%。同時,對補貼標準實行動態調整機制、項目實施過程中一旦出現補貼額過高或過低的情況,省農業廳將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調整,并統一在全省按調整后的補貼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