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26日,市漁政管理處在婺城區、蘭溪市漁政站執法人員配合下,開展了今年首次初級水產品抽檢工作。此次抽檢共抽取了7個淡水魚樣和7個龜鱉樣共14個批次樣品,其中2個樣品為市局自抽樣,主要檢測氯霉素、孔雀石綠、無色孔雀石綠、已烯雌酚等項目。
在抽檢工作中漁政執法人員按省局開展的甲魚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要求,下發了禁止出售和妥善處置死甲魚的告知書,對甲魚養殖戶基本情況進行造冊登記,檢查了養殖單位的飼料、魚藥倉庫和生產用藥銷售“三項記錄”,查看了病死甲魚的詳細記錄和處理情況,要求養殖戶樹立誠信道德意識,做到規范養殖和科學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