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府、養殖戶、非法商販糾結于經濟、觀念、市場、法制等多種因素時,擇其最省錢的辦法,就是投入江中,于是就出現了上萬頭豬漂浮黃埔江的曠世奇景。此次事件的爆發,引發保險界對現行“生豬險”及衍生產品怎樣的拷問?又帶給政府和險企什么樣的啟示?3月初,一則“黃浦江上游水域漂浮大量死豬”的消息,打破了這個春天的平靜。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3年3月17日15時,上海市水域(除省界水域外)共打撈漂浮死豬9460具。從3月9日至12日這4天,打撈出的死豬竟有5916具之多。數據一出,輿論嘩然。3月30日,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徐威對外介紹,經過近一個月的努力,上海市水域已基本完成漂浮死豬的清理打撈工作。追溯到整個長江三角洲,其數量單位該以萬計,浙江省嘉興縣更被指出是死豬“源出地”。據了解,竹林村和其所在的新豐鎮是嘉興最大的養豬基地。新豐鎮存欄生豬為25萬頭,飼養生豬45萬頭,竹林一個村就占到了14萬頭左右。
一般生豬的正常死亡率在3%左右。依此計算,僅新豐一個鎮一年死豬就在1萬頭以上。這只是冰山一角。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2012年生豬出欄量達6.96億頭,若以生豬正常死亡率3%計算,過去一年我國死豬數量高達2000萬頭。“長三角”近段時間多了個外號——“豬三角”。然而調侃歸調侃,死豬事件的爆發,引起上海市民對水質的質疑和全面恐慌。政府自然不手軟,在加大打撈力度的同時,也對投豬入江的行為開始問責。最終,嘉興8位養殖戶成為這一事件的買單者,并分別接到了不同程度的罰款。風險誰擔當?業內人士指出,此次死豬漂浮事件,從側面反映了目前散戶養殖模式所蘊含的巨大風險。要將風險降為最低,保險或是關鍵。目前我國與養豬有關的主要險種有育肥豬養殖保險和能繁母豬保險(統稱“生豬險”),國內推出此險種的全國性險企僅人保財險和中華保險兩家,此外,安信農險、安華農險、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國元農險和中航安盟均有涉及,但市場份額不大。據豬e網了解,在2007年以前,生豬險主要以商業保險的形式存在,以上險企涉及此險種的經營情況基本為虧損狀態。“保險公司虧損,工作量大,基層畜牧獸醫站沒有什么經濟待遇。農民購買保險的欲望也不強烈,生豬保險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6年前,四川省資中縣畜牧食品局相關負責人根據實際經驗,總結出了幾條生豬險在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如農民購買欲望不強,舍不得出錢,甚至認為“人都沒投保怎么投給豬”,此外還有道德風險難以管控、死亡理賠成本較高和騙保等問題。轉折點在于2007年保監會《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下發了《關于建立生豬保險體系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在建立生豬保險體系時,要按照國務院文件要求,從能繁母豬保險入手,積極開展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遵循“邊試點、邊推廣、邊總結、邊完善”的原則,大力推進能繁母豬保險,為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和補貼相結合的制度打下基礎。對于育肥豬保險,今年之前,財政補貼僅為40%,其中地方財政補貼30%,中央補貼10%。
從今年開始,中央財政下發通知中央補貼提高至中西部地區50%、東部地區40%。這意味著,生豬養殖戶只需承擔20%至30%的保費就能保障養豬帶來的風險。為何要拋尸?根據農業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文件,“年出欄生豬50頭以上”的“規模化養殖場”,在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費用,每頭補助80元,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據透露,在本次事件源頭發生地嘉興,大部分達到補助標準的養殖戶沒有聽說過這筆錢,亦未見當地公布相關補助的發放形式和方法。據農業部2006年提出的《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處理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即用焚毀、掩埋(深度不少于1.5米)等多種方法處理動物尸體,以徹底消滅其所攜帶的病毒、細菌。“目前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主要是深埋和焚燒,但因為涉及到一系列成本問題,很多農戶都不愿意承擔這個成本。”人保財產武漢分公司一線營銷員李經理告訴本刊記者,目前大部分涉農保險公司主要工作還集中在理賠方面,至于后續的無害化處理工作,還處于模糊的地帶。在嘉興新豐鎮,約有90%的存欄母豬投保了能繁母豬險。
辦理這樣一份保險,需要投入保費60元/頭,其中農戶只需要支付6元,其余則由各級地方財政補助。一旦參保母豬死亡,養殖戶將獲得1000元/頭的保險金。不過,以上保險也僅僅可以減少能繁母豬被亂扔的現象。然而因為育肥豬保險“門檻”較高,大部分養殖戶都拿不到保險。根據財政部今年2月的最新通知,育肥豬保險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東部地區的地方財政實際補貼幅度提升至40%。在嘉興地區,這一險種仍以商業保險的形式存在,并且設置了生豬存欄量500頭以上的高門檻。沒有政府補貼,也沒有保險賠償。當政府、養殖戶、非法商販糾結于經濟、觀念、市場、法制等多種因素時,如何安全地處理死豬卻成為其中一個最輕的砝碼。擇其最省錢的辦法,就是投入江中,于是就出現了上萬頭豬漂浮黃埔江的曠世奇景。空白何其多?對于生豬險,讓養殖戶吐槽的當然不止這些。比如能繁母豬保險,《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中明確提出由國家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保費由政府負擔80%,養殖戶(場)負擔20%。《關于建立生豬保險體系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緊急通知》規定,能繁母豬保險的保險責任應包括洪水、臺風、暴雨、雷擊等自然災害,藍耳病、豬瘟、豬鏈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同時,“鼓勵各保險公司根據地方實際情況增減保險責任”。不過《通知》明確規定,能繁母豬保險的保險金額定為每頭1000元,保費為每頭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負擔48元,占比80%;保戶自負12元,占比20%。令人遺憾的是,近年來這個普遍被叫好的保險政策在一些地方卻擱淺了。比如在廣東主要生豬主產區,2009年以后不少地方開始不再接受能繁母豬保險訂單了。
至于何種原因,官方以及保險公司都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而對于育肥生豬保險,《關于2013年度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起,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區50%、東部地區40%。財政部下發的通知意味著生豬養殖戶只需承擔20%-30%的保費就能保障養豬帶來的風險。凡批次出欄生豬50頭以上的養殖戶或養殖企業,可對10公斤體重以上的育肥豬投保。育肥豬保險將承保因自然災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導致的投保育肥豬的直接死亡。至于育肥豬意外死亡之后,可獲得多少保額,上述《通知》未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