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首次規定“銷售的種畜禽和家畜配種站(點)使用的種公畜必須符合種用標準”以來,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以下簡稱“核心場”)的建設與篩選也提上日程。隨后農業部發布《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2009-2020)》及相關配套文件,嚴格篩選核心場,并作為開展生豬聯合育種的主體力量,并提出支持已公布的核心場的建設。自2010年該計劃執行來,合計共有56家種豬場被確定為核心場,其中廣東6家、廣西8家。
“成了核心場,項目款沒多一分,也未收到相關項目文件”,某種豬企業技術部經理說。記者咨詢廣西桂寧種豬有限公司、桂林美冠原種豬育種有限責任公司、廣東王將種豬有限公司、海南羅牛山集團南呂國家核心育種場等核心場,都反映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核心場的資金扶持項目。據悉,桂林美冠原種豬育種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一個種公豬站曾得到一項補助政策,但未明確和核心場項目掛鉤。
對此,廣東省畜牧獸醫局畜牧處長羅道栩也表示目前還沒有針對核心場的專項政策。農業部種豬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檢測室主任劉建營介紹說,核心場的扶持政策沒有專門的文件體現,如果有其他項目如生豬規模化場標準示范化建設補貼等會考慮適當傾斜。
該政策傾斜亦有文件提及,解讀《養殖業“十二五”良種工程建設規劃》,可發現2013年全國畜禽良種工程會重點支持綜合實力強的畜禽原種場(核心場)建設,主要建設內容為標準化畜禽圈舍改擴建,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疫病監測凈化設備和其他必備儀器設備購置,以及必須的畜禽良種引進(引種不超過總投資的20%,中央投資不用于此項)等。生豬原種場中央投資控制規模為300萬元,每個種公豬站中央投資控制規模150萬元左右。
據悉,以上項目申報依據為《農業部關于做好2013年中央預算內農業投資計劃編報工作的通知(農計發【2012】14號)》:申報單位嚴格按照《農業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般格式及要求》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達到相應深度要求。各市農業主管部門正式辦文統一將項目可研報告報送省直屬單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經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擇優上報農業部。部里將組織專家按照《養殖業“十二五”良種工程建設規劃》和2013年項目評審要求進行復核。
上述項目中央與地方財政投資比例分別為:東部地區1:0.5,中部地區1:0.2,西部地區1:0.1,不足部分由項目單位自籌解決。每個省的申報數量控制在7個以內,計劃單列市控制在2個以內。其中廣西柯新源原種豬有限責任公司核心場建設項目,已被農業部立項批復可研報告,但廣西官方文件透露,2013年農業部立項批復不安排生豬建設項目,因此該項目未能確定是否下達投資計劃。
除了國家項目的傾斜,地方政府也有一定不等的核心場傾斜項目。據謝紅濤介紹說,海南省2013年針對核心場的品種改良計劃即“引種”有原種豬、二元豬各補貼2000元/頭,1000/頭的補貼,但僅持續一年。在廣西養豬學會2012年會上,廣西水產畜牧獸醫局畜牧與飼料處長閉強也提到,在豬價低迷時期,自治區會對重點種豬企業會予以2000萬貼息貸款。中國畜牧獸醫學會養豬學分會秘書長王楚端認為,目前各地方政府管理機構的項目各地方情況不太一樣。比如天津市今年啟動了生豬育種產業園區的建設,有核心場,也有非核心場受益。當然各地主管部門都希望企業做強做大,爭取到核心場的資格。
“即使不是核心場,企業也會自發做好育種基礎測定,去做種豬遺傳交流,推動整個地區的育種成績提高。”南呂國家核心育種場場長謝紅濤認為核心場更多是品牌與榮譽的認可,簡單說,種豬好賣了。王楚端也認為,自2007年開始的“生豬良種補貼項目”的精液補貼主要針對中標的人工授精站的精液產品。但是受補貼的精液應來自核心場公豬。廣東養豬協會會長吳秋豪此前也曾表示,其豬場精液采購會優先考慮核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