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財政局、縣畜牧獸醫局聯合發文,要求全縣從201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對養殖場(戶)的能繁母豬的實際存欄數量進行逐場逐戶核查統計。標志著我縣今年能繁母豬補貼工作正式啟動。
今年的能繁母豬補貼對象為全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規模養豬場和散養豬戶產過一胎仔豬、能繼續繁殖仔豬的母豬,每頭能繁母豬補助100元,其中:市級以上補助資金88元/頭,區縣補助資金12元/頭。補貼資金采取直補方式兌付。
此次能繁母豬統計核實由鄉(鎮)政府組織,鄉鎮畜牧獸醫站具體負責實施,并負責相關數據的統計核實填報工作。統計核實必須做到“四見”,即:見豬,由鄉鎮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員逐場逐戶逐頭調查,對于拒絕核查的養殖場(戶)和現場核實后增加的能繁母豬,不得納入補貼范圍;見人,現場調查的母豬數要經母豬養殖戶和統計人員共同簽字確認;見標,對母豬佩帶耳標的畜禽標識實行一豬一號登記造冊,建立檔案;見榜,統計結束后,盡快在行政村固定村(財)務公示欄張榜公布養殖場(戶)能繁母豬飼養數量,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