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我國城鄉居民肉類消費量中,豬肉一直占據著60%以上的比重。據統計,我國2012年豬肉產量為5335萬噸,生豬出欄量約7億頭,廣東省年均生豬消費量超過6000萬頭。
面對如此龐大的豬肉消費量,如何保障豬肉食品安全,保證居民買到“放心肉”,這對相關部門是一大考驗。近來,“瘦肉精”豬肉、“黃浦江死豬”、“死豬病豬流向餐桌”等豬肉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昭示了加強豬肉食品安全監管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作為決定豬肉食品安全的關鍵一環,生豬屠宰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
在《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頒布實施5周年之際,南方農村報特推出一組稿件,檢討生豬屠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探討以生豬定點屠宰為樞紐的豬肉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問題的解決之道。
生豬定點屠宰,是2008年《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修訂后至今堅持的一個方向。商務部市場運行調節司前副司長徐息和曾說,“定點”二字帶有一定的行政限制措施,并不是說你有錢就可以搞生豬定點屠宰。
當時,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有會員就曾擔心,政府實行定點屠宰的管理辦法,客觀上會造成屠宰行業在產業鏈中形成壟斷地位。數年過后,以屠宰場壟斷為主要特點的屠宰行業的各類壟斷現象時有發生……
壟斷及其后果,成為生豬屠宰管理制度在當下面臨的一個主要問題。
屠宰場+養豬協會??
控制生豬豬源
2013年5月3日,粵東某地肉販因對當地生豬屠宰場的管理不滿而罷市。
此后數天,近百肉販到當地市政府討說法。在市政府出面協調后,肉販和屠宰場才勉強達成和解。
一位參與罷市的肉販介紹,事情起因于屠宰場對豬源的“壟斷”。
“以前我們都是自己到下面(農戶家)收豬,然后拉到屠宰場殺,現在我們拉去的豬不給殺了,一定要從他們那里買來的豬才給殺。”該肉販氣憤地說。
據知情人士介紹,當地的屠宰場與養豬協會搞起了合作,約定“只有出自養豬協會的豬,屠宰場才同意殺,否則一概不殺”。
這位知情人士稱,一般肉販自己收的豬多是本地家豬,肉質好、容易賣,而養豬協會成員的豬都是飼料豬,肉質要差一些。
“自己收的家豬即便經過檢疫,屠宰場仍然不給殺,這怎么能行?”眼看著收豬、賣豬肉渠道被屠宰場掐斷,受影響的大部分肉販參與到罷市的隊伍中。
在持續四五天的罷市及上訪壓力下,當地市政府出面讓雙方協商,最后,以屠宰場答應恢復原來屠宰模式的表態結束了這場鬧劇。
屠宰場抱團??
統一收取高價
2010年8月某天,韶關市多個市場的豬肉檔集體停止營業。這些檔口主要集中在湞江區、武江區,涉及30多個市場,數百個檔口。由于這兩個地方是韶關的主要城區,所以當天韶關市區大多數市民都沒能吃上豬肉。
據檔主反映:韶關市區原有四家生豬定點屠宰場,但從當年4月份開始,4家屠宰場的貿易行簽訂銷售協議,成立生豬購銷部,意圖壟斷豬肉批發。
自從生豬購銷部成立后,養殖戶和肉檔檔主將生豬送到屠宰場代宰的代宰費用,從40多元漲到100多元,豬肉批發價格從每斤6元多漲到8元多。利益受損的肉檔檔主,開始集體采取停業行動。
隨后,韶關市常務副市長陳向新說,市政府已經召集市區生豬屠宰場、貿易行和個體豬肉檔主面對面協商。三方達成共識,恢復生豬屠宰批發原有模式,迅速恢復生豬市場有效供應。
滋生特權??
巧立名目收費
今年1月10日晚6點多,10多輛藍色貨車運著豬開到惠陽區政府門前,將區政府大門堵住。500多頭豬在車內嗷嗷大叫,一股豬糞味撲鼻而來。
車主梁先生說,他們是博羅的一家生豬供應商,從養豬場收購生豬到惠陽肉聯廠屠宰,然后去市場銷售。“最近,該廠的收費又要提高了,原來屠宰一頭豬的價格是110元,包括加工費和稅費。”
梁先生說:“惠陽只有這一家大型肉聯廠,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從10日開始該廠要求我們每頭豬屠宰費再漲5元,收費名義是場地清洗和維護。”
梁先生覺得收費太高,在無法與肉聯廠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他將載有500多頭豬的10多輛車開到惠陽區政府門前,要求政府出面協調。
惠陽區政府及經信局經協調后決定暫時取消5元收費,維持原狀,新的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進一步審核后決定。
在惠州,除了亂收費之外,還有屠宰場“只收費,卻不殺豬”的怪現象。2013年4月份,南方農村報就收到了不少肉販的類似投訴。
肉販阿洪和老婆已在惠州三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從事豬肉銷售二十多年,據他們反映,三和屠宰場由于工人不夠,最多幫忙開邊,煮水、刮毛等工序都要肉販親自動手。
針對肉販投訴屠宰場讓肉販自己動手殺豬的問題,惠陽區經信局劉姓負責人表示,該局正在對8家生豬定點屠宰場點進行資格審核清理總結收尾工作,各屠宰點應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屠宰間屠宰生豬。一經查實屠宰場點存在違規行為,惠陽市經信局將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包括取消其經營資格。
■記者視點
嚴管壟斷沖動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定點屠宰場所要根據“適當集中”的原則規劃設置,這就意味著一定區域內屠宰場的數量和規模是有限的,完全的市場競爭是不可能的。
在這種行政“排斥”了充分市場競爭的情況下,只有不斷強化對定點屠宰場的監管力度,才能夠有效遏制其壟斷的傾向和沖動。然而,在現實中,為了自身的利益,不少屠宰場想方設法跟養殖戶、批發商聯合,企圖取得屠宰行業的壟斷地位。或者相鄰區域的屠宰場自發聯盟統一定價,甚至有些仗著“定點”就隨意收費……
這些各地時有發生的壟斷行為,源于只顧“適當集中”原則,而忽略了“有利流通”、“方便群眾”原則。盡管這些可能只是少數現象,但其后果和影響是惡劣的。
只有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屠宰行業的壟斷現象,才能夠既讓大家“吃上放心肉”,又不會因為肉販的屢屢罷工而不能“放心地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