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網站消息,5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No 458/2013條例,修訂(EC)No 589/2008條例關于雞蛋的上市標準,重新闡述了條例中"批"的定義。
新條例將(EC) No589/2008條例第一章第二小段替換為如下內容:
(i)"批"定義為在一個地點的一個相同生產地或者包裝中心內,具有相同生產日期或者保質期或者包裝日期,相同農場方法(分等級雞蛋),相同質量與重量級的散裝或者預包裝雞蛋。
新條例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據歐盟網站消息,5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EU)No 458/2013條例,修訂(EC)No 589/2008條例關于雞蛋的上市標準,重新闡述了條例中"批"的定義。
新條例將(EC) No589/2008條例第一章第二小段替換為如下內容:
(i)"批"定義為在一個地點的一個相同生產地或者包裝中心內,具有相同生產日期或者保質期或者包裝日期,相同農場方法(分等級雞蛋),相同質量與重量級的散裝或者預包裝雞蛋。
新條例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