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將重點發展生態養殖小區、生態養殖場、農牧結合的家庭農場,逐步淘汰嚴重影響環境的低、小、散養殖戶,確保養殖業發展與環境承受能力相適應。”昨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聽取了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促進畜牧業轉型升級決定草案的說明。
去年,浙江省生豬飼養量3272.71萬頭。“目前浙江省畜禽養殖業布局還不盡合理,局部地區存在養殖戶過多、養殖數量過大、養殖密度過高、養殖行為不夠規范等問題,嚴重超過當地環境承載能力。”浙江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俞仲達說,比如嘉興市去年生豬飼養量734.19萬頭,其中新豐、鳳橋、大橋等10個鄉鎮(街道)飼養量占全市50%以上,“由此帶來這些地區農村居住環境惡化、河流水源污染、動物疫病隱患增多等突出問題。類似問題,在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
根據決議(草案),今后,浙江省政府將督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加快編制和實施畜牧業轉型升級發展規劃。這包括,合理布局、科學確定畜禽養殖規模、總量,重點發展生態養殖小區、生態養殖場、農牧結合的家庭農場,逐步淘汰嚴重影響環境的低、小、散養殖戶,確保養殖業發展與環境承受能力相適應。
在環境敏感地區,應當依法劃定和調整禁養區、限養區,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在禁養區內不得新建或者擴建禽畜養殖場,對現有的禽畜養殖場、養殖戶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限期關閉或者搬遷,引導其轉產轉業,實現禁養目標。在限養區內,應當嚴格限制畜禽養殖總量,使之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同時,鼓勵和支持規模養殖場和養殖戶到生態養殖小區內從事畜禽養殖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