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養殖業保險工作。此項保險的最大特點是保費由各級財政補貼,養殖戶只承擔20%到40%的費用。這項保險的具體險種包括能繁母豬養殖保險、奶牛養殖保險、育肥牛養殖保險。
投保條件是飼養場所在當地洪水水位線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區,管理制度健全、飼養圈舍衛生能夠保證飼養安全,投保養殖場應符合存欄規模(所有能繁母豬、奶牛15頭以上,育肥牛30頭以上),投保牲畜經畜牧獸醫部門驗明無傷殘、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疾病,營養良好,飼養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審定的免疫程序接種并有記錄,且必須具有識別身份的統一標志。保險責任主要為重大疫病、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導致的投保個體直接死亡。保險金額參照投保個體生理價值(包括購買價格和飼養成本)確定,以不超過市場價格為準。保費補貼比例為能繁母豬保險保費由各級財政承擔80%,參保養殖戶承擔20%;奶牛保險保費由各級財政承擔70%,參保養殖戶承擔30%;育肥牛保險保費由各級財政補貼60%,參保養殖戶承擔40%。具體經辦機構為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
據了解到,此項保險在設計上除了要達到降低養殖風險、減少養殖戶損失的目的外,還增加了控制病死牲畜污染環境和流入市場以及緩解養殖戶資金困難的措施,即規定了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是理賠的前置條件,理賠金額遠遠高于病死牲畜流入市場的價格;參保養殖戶可以用保單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