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關于肉類的砷限量有了變化,限制項目從無機砷變為總砷(舊國標要求畜禽肉類檢測無機砷,限量值為0.05mg/kg;而新國標肉和肉制品的砷限量指標則要求檢測總砷,限量值為0.5mg/kg)。專家表示,肉食品中砷限制項目的更改會加快禁用含砷飼料的趨勢。飼料砷超標引發全國關注豬肉中的砷來源于飼料,而飼料中加砷問題一直備受關注。黃浦江死豬曾被網民質疑為砷中毒,農業部特意發公告稱飼料中添加的有機砷呈低毒性,毒性高的無機砷被禁止加入到飼料中。無機砷危害雖大,但是準確檢測卻不容易。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專家表示,一般來說,無機砷(如砒霜,As2O3)對人體毒性比有機砷大,而三價砷(亞砷酸鹽)的毒性又比五價砷(砷酸鹽)高。人體無機砷急性中毒主要表現為胃腸道癥狀、心血管和神經系統功能障礙,嚴重者可導致死亡,所以食品中重點限制無機砷的含量。廣東省食安辦接受南方農村報記者采訪表示,按照原有的GB/T 5009.11-2003國標方法,無法準確測定肉類中的無機砷,必須采用元素形態分析方法,即色譜-光譜聯用或色譜質譜聯用分析方法,這種方法成本高,普及率低,“大大降低了監管效果”。這次調整通過控制樣品總砷即可控制無機砷的攝入量,是一種經濟實用、適合國情的措施。廣東省食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檢測無機砷到檢測總砷,對肉類生產企業(養殖企業)而言,檢測成本和檢測難度會大幅度降低,更有利于其日常監測,同時農業部門和FDA部門的監管力度和效度會得到加強,這樣會更好控制生豬飼養過程含砷飼料的使用,肉類中加強砷的檢測和監管將會加快禁用含砷飼料的趨勢。歐盟完全禁止砷制劑廣東省食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肉類產品中,砷污染可能來源于畜牧生產中有機砷制劑的應用。無論在國外還是國內,有機砷制劑在動物生產中都有較為悠久的應用歷史。據豬e網了解,在1943年發現抗菌素之前,有機砷制劑主要用于抗菌殺蟲。1946年,有研究者發現3-硝基-4-羥基苯胂酸具有促進仔雞生長的作用。美國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進行有機砷制劑的應用研究,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于1964年允許砷制劑用于雞飼料,1983年正式批準用作豬和雞的促生長劑,美國每年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的有機砷達400噸。據悉,有機砷制劑對豬的作用主要是提高增重速度,降低飼料成本,有效降低仔豬腹瀉,使豬皮膚紅潤、被毛光亮。我國農業部分別于1993年和1996年批準對氨基苯胂酸(商品名阿散酸)和3-硝基-4-羥基苯胂酸(商品名洛克沙胂)作為飼料添加劑使用。“有機砷促豬生長、毛色也會更好看,而且成本非常低廉,在飼料中使用很普遍。”一飼料企業配方師曾這樣告訴記者。雖然有機砷應用廣泛,但是豬糞中排出的有機砷可能會轉化為無機砷從而污染環境。近年來砷制劑爭議較大。許多國家相繼對砷制劑的應用作了嚴格限制,歐盟、日本等地區和國家甚至完全禁止在飼料中添加砷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