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規劃定點交易的活禽批發市場和零售交易點須按章辦事。市質監局昨天發布上海地方標準《活禽市場交易規范》,該標準適用于本市范圍內設置的活禽批發市場、零售交易(兼代宰)點。《活禽市場交易規范》發布后,正式替代2004年發布的上海地方標準《活雞市場交易規范》。新標準擴大了所針對的活禽品種,在雞的基礎上增加了肉鴿和鵪鶉,同時提高了活禽零售交易點的建筑、設施要求,并強化了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的建立和使用。新標準對外省進滬活禽管理更嚴格,根據標準,外來活禽不得直接進入本市進行零售交易,應憑檢疫證明經指定道口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查證、驗物和消毒,取得道口簽章后,方可進入本市活禽批發市場或活禽屠宰場進行交易或集中屠宰。根據標準,活禽零售交易點應遠離鬧市中心,設置在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零售市場,零售交易點建筑面積不小于50平方米,銷售區要與宰殺區隔離,宰殺區面積應大于15平方米。“只有完全符合地方標準要求,才能開設活禽定點銷售點。”據市質監局副局長沈偉民介紹,上海的活禽交易點將從原來定點的3個批發市場、461個零售點減少為2個批發市場、200個零售點。沈偉民表示,以后申請開辦這樣的市場,必須按照地方標準設置和運營,監管部門依據該標準對相關市場進行查驗。本報訊(記者陳璽撼)上海3家獲得許可的冷鮮雞、冰鮮雞生產廠商已全部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記者從市食安辦昨天召開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進工作會上獲悉,這3家企業投保后,每年參加保險的冷鮮雞、冰鮮雞多達750萬只,一旦這些雞肉經查驗存在生物性污染,或帶有已知、未知的禽流感病毒,購買冷鮮雞、冰鮮雞導致食用過程中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消費者可獲得最高1萬元的醫療賠償,死亡賠償最高為10萬元。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