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7月8日電 ,今天下午召開的廣州市政府14屆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價格調節基金扶持項目補貼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明確了價格調節基金扶持項目的補貼方式為“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試行辦法》中根據價格調節基金扶持項目的不同類別,將補貼標準分為三類:對平價商店給予一次性建設費用補貼和年度發展獎勵資金,兩項補貼均根據平價商店面積大小分別給予1-5萬元資金扶持。對各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年中取消資格的除外)達到年供穗生豬數量要求的,以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統計的直接進入屠宰場屠宰的供穗生豬數量為計量依據,按每頭15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每年每個定點供穗生豬養殖基地所獲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對農副產品冷藏儲備流通設施建設項目和有利于調控價格、穩定市場的其他項目,按不高于項目總投入1/3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同時規定,每個項目單位一年內只能申報一個扶持項目,同一建設內容的項目接受各類財政資金補貼總額不得超過項目投入資金的30%,避免了各類財政資金對同一項目的重復補貼。據廣州市物價局局長羅家祥介紹,補貼將不設置限額,完全根據市場需要來發放。目前廣州市物價局已經利用價格調節基金進行過三筆補貼,分別是:對平價商店補貼399萬,對低保家庭補貼2200多萬,對在H7N9禽流感中遭受損失較大的家禽業補貼1880多萬。值得一提的是,廣州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為評審驗收單位,通過以第三方專業機構的評審驗收意見來作為核定價格調節基金扶持項目補貼的重要依據。這將有效地規避了部門利益,大大地增加了項目評審驗收的透明度及公正性。專題:H7N9重創家禽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