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開展夏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強制免疫。對夏季易發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實施集中強制免疫,確保應免畜禽免疫率、免疫檔案登記率均達100%。
二是搞好消毒滅原工作。監督指導畜禽養殖場、定點屠宰場、畜禽交易市場和畜禽養殖小區等場所建立日常性消毒制度,按程序實施消毒;對農村散養戶、農貿市場、垃圾場及公共活動場所進行定期消毒,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
三是抓好動物疫情監測。組織技術人員加強對畜禽養殖場(戶)、屠宰場以及交易市場的重大動物疫病監測,及時發現可能存在的疫情隱患。同時,加強與水災關系密切的人畜共患病監測,及時發現疫情,排除隱患。
四是強化動物檢疫監督。指導規模養殖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完善衛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糞污無害化處理等防疫制度。
嚴格畜禽及其產品流通環節監管,嚴禁從疫區調入畜禽及其產品。同時,嚴厲打擊收購、加工、運輸和經營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行為,對病(淹)死畜禽采取規范的無害化處理措施,防止疫情跨區域傳播。
五是加強應急值守。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按時報送相關信息,一旦出現緊急情況,確保處置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