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江永等6被告人被帶上法庭。據中國養殖網訊:臭氣熏天的冷凍室、發黑的凍肉、變質的豬內臟……這是北京市房山區一處非法生豬屠宰點的場景。
近3萬斤病死豬肉,就從這里源源不斷流向高校食堂和京城百姓餐桌。昨天,收購帶有豬偽狂犬病菌等多種病菌的病死豬,之后在錦繡大地等市場進行批發銷售的呂江永、李紅河、邸軍坤、杜康、李榜章、王新闊6人在海淀法院受審,他們涉嫌犯有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庭審6人稱自己“不吃病死豬肉”昨天11時,呂江永等6人在法警引導下走進法庭。在法官核對其基本信息時,6人都低著頭,答話的聲音也特別小。法官只得一一提醒:“抬起頭來,大點兒聲兒。”老家河北的呂江永在房山區良鄉侯莊村租了一個大院養狗,后來聽說病死豬肉便宜,為了能多賺點,便從2011年7月開始殺豬,沒有辦任何手續。他稱自己之前并不做屠宰,干過保潔,開過飯館,“后來租了大院,養著十幾條狗”。“我不吃那種肉,看著就反胃。”呂江永表示,屠宰的豬有很多淤血,賣的肉也是去掉淤血、內臟、豬皮,以防被認出來,“我對不起大家,希望北京市民原諒我,以后絕不會再干這事兒了”。另一名被告人王新闊稱,他家在河北涿州,家里就有養豬場,豬不吃食了或者病了,就會拉來賣給呂江永,“一頭豬也就賣一兩百元”。法庭上,幾名被告人分別表示:“明知是病死豬肉還在賣,就是為了那點利益,為了掙錢。”當面對法官“你們自己吃不吃”的問題,6人的回答均是“不吃”。
病死豬肉與合格肉混著賣今年44歲的邸軍坤回答法官提問時,哽咽著要哭。邸軍坤稱,病死豬肉都剔掉了肉皮,比較便宜,人不能吃,所以會偷著賣給一些散戶,散戶也知道不是好肉,“我也會把病死豬肉與經過檢疫的好肉一起賣”。呂江永那兒有肉時,就會給邸軍坤和其丈夫打電話,一般是凌晨時分便能把病死肉偷偷拉進錦繡大地市場,病死豬肉一般賣13元,好肉的價格是17元。“去皮的肉切成塊兒賣,很難看出什么肉,一般也會絞成餡兒賣,看不出來。”“也不能便宜很多,便宜得多了,便會被懷疑。”邸軍坤表示。回答法官問題時,邸軍坤幾次痛哭。她說家里孩子很小,想見見孩子。當法官告訴她“現在來不了,可以寫信”時,她又一次忍不住哭了。昨天,6人均表示認罪,該案沒有當庭宣判。檢方建議判3年以下刑期據海淀檢察院指控,自2011年7月以來,呂江永以低價從王保華(另案處理)、王新闊等人處收購病死豬,并在其租住房山區良鄉侯莊村的大院內,雇用王萬江(另案處理)將收購的病死豬進行屠宰,加工成豬肉、豬頭等豬肉產品,賣給李紅河、邸軍坤、李榜章等人。王新闊明知呂江永收購病死豬加工豬產品出售,仍多次向其銷售病死豬;李紅河、邸軍坤明知是病死豬產品,仍從呂江永處購買,并在其位于海淀區錦繡大地豬肉批發市場97號攤位、94號攤位上出售;杜康、李榜章明知是病死豬肉制品,還從錦繡大地97號攤位及呂江永處購買并銷售。2012年9月27日,辦案人員當場從呂江永處及錦繡大地市場邸軍坤處等查獲豬肉、豬皮、豬內臟等豬肉制品1000余千克。檢方認為,6人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民眾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等追究6人的刑事責任,建議量刑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揭秘病死豬肉進高校食堂和超市2012年9月,北京警方搗毀了位于房山區良鄉鎮侯莊村的一處非法屠宰點,而此時河北定州人呂江永已在這個隱蔽的院子里屠宰、銷售病死豬已達一年多。在臭氣熏天的冷凍室里,豬肉、豬皮、豬油、內臟凌亂碼放在一起,有的已經變色變質,令人作嘔。事后,北京市獸醫實驗診斷所對這些沒蓋檢疫章的豬肉出具的檢測報告稱,豬肉組織中豬偽狂犬病等檢測結果為陽性,可判定該批豬肉為病害肉。這些“問題豬肉”被去皮后,堂而皇之出現在錦繡大地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繼而被批發到多家早市攤點和正規超市銷售,一部分被直接銷售到飯店、早點鋪、高校食堂。內臟做熟食豬皮做肉皮凍呂江永的老鄉李紅河在錦繡大地市場從事豬肉批發生意,2012年春節開始從呂江永處進貨。“正規渠道進肉一般9元多一斤,從呂江永手里拿只要6.5元,加價一元賣給零售商,還是比正規渠道便宜。”李紅河說,他前后從呂江永手里進貨2萬多斤,獲利2萬多元。據了解,呂江永從病死豬販子手里拿貨的價格是每斤1到2元錢不等,而呂江永的出貨價在每斤6元左右。一年多的時間,呂江永賣出的病死豬肉近3萬斤,獲利十幾萬元。因為擔心豬心、肺、血脖肉有病,呂江永都扔了,但對于豬頭、豬皮、其他內臟,呂江永卻是“物盡其用”。“骨頭是五毛一斤,豬頭是一塊五一斤,豬小腸是一塊一根,豬皮是七八塊錢一張。”呂江永說,這些病死豬的豬頭、內臟等一般被人買去做熟食,而豬皮則被人買去做肉皮凍。病死豬肉“搭票”闖檢疫關辦案人員說,查封屠宰場時,用塑料袋裝著的一些豬內臟都已經發黑變質。呂江永說,病死豬都是豬販子送貨上門,來源他也不清楚。這些未經任何檢驗檢疫的病死豬肉甚至被端上了北京郵電大學餐飲中心新食堂惠風餐廳的學生餐桌。2012年5月開始,何某經營的公司向惠風餐廳供應五花肉和肉餡,而這些肉均是錦繡大地批發商田某提供的病死豬肉,田某是呂江永的另一個“大客戶”。高校食堂向來是食品衛生的“重地”,各高校食堂一般對食品原材料都有嚴格的檢驗制度。惠風餐廳的經理程某說,何某每次送肉都給“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然而,這些病死豬肉又是怎樣“檢疫合格”后進入大學的食堂呢?一般生豬屠宰后進入市場銷售,必須由動物檢疫機構出具檢疫合格證明,而豬肉上面也要蓋檢疫章。一般檢疫票是“一豬一票”,每張票有編號,分割出來的每塊豬肉也都有相對應的編號。“但事實上經常是一張票被反復使用,無論是市場管理人員,還是餐飲機構,都沒有多少人認真去看。”一位辦案警官說。這個巨大的漏洞為病死豬肉“裸奔”打開方便之門。據介紹,李紅河和田某也從正規渠道進貨,他們就拿著正規的檢疫票,交給“下家”以應對進場檢查,而很多市場和餐廳根本不會細看這些“張冠李戴”的檢疫票。位于海淀區的北京城鄉倉儲超市豬肉攤位經營者江某也是李紅河的“下家”之一,憑借著李紅河提供的檢疫票,有時候甚至不用檢疫票,江某就順利地把這些病死豬肉擺上了超市的貨架上,而這些去皮肉一般都是絞成肉餡賣給顧客。就這樣,國家嚴格規定的豬肉檢疫制度被“架空”,大量未經檢驗檢疫的病死豬肉從臟亂差的非法屠宰點“一路綠燈”。追問檢驗關口緣何道道失守我國對豬肉生產的監管是分段監管,即從養殖、屠宰、加工到銷售劃分為多個環節,每個環節設置相應的監管部門,涉及動物檢疫、工商、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多個職能部門。辦案人員表示,從這個非法屠宰點的設立、病死豬肉販賣到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直至進入老百姓餐桌,沒有一家監管部門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據辦理過類似案件的檢察官表示,食品安全法頒行以來,各級政府均成立“食品辦”作為流通領域食品的協調管理機構,但因缺少相關行政立法規范,目前,全國范圍內對于“食品辦”這一特殊職能單位的設立方式還很不統一。據了解,2011年年底,京津兩地公安機關曾查處一起含“瘦肉精”豬肉的非法屠宰點,數噸“問題豬肉”流入北京市場,而其中一個市場就是此次涉案的錦繡大地批發市場,這家為北京許多早市、農貿市場供貨的批發市場在監管上的漏洞可見一斑。高校食堂被病死豬肉“攻陷”,也說明一些餐飲機構的食品安全管理形同虛設。一些餐館、食堂、超市的檢驗、監管流于形式,讓問題豬肉流入餐桌的最后一道關口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