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發布2013年度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有關事項通知,在補貼區域和補貼比例上做了明確規定。
通知在補貼區域上要求,在2012年的基礎上,2013年自主開展、自愿申請并按規定新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的地區包括:一是養殖業保險。中央財政奶牛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海南、大連,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福建、河南、廣東、廣西、新疆、大連,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二是森林保險。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山西、內蒙古、吉林、甘肅、青海、大連、寧波、青島,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上述新增加的補貼區域應選擇有條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地區先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推開。此外,已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的地區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按規定獲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通知在補貼比例上指出,種植業保險。在省(區、市,以下簡稱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40%,對東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35%,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儲糧北方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補貼比例為65%。養殖業保險。對于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50%,對東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40%,對中央單位的補貼比例為80%。森林保險。一是公益林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補貼比例為90%。二是商品林保險。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補貼比例為55%。藏區品種保險。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40%,對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補貼比例為65%。
通知在補貼區域上要求,在2012年的基礎上,2013年自主開展、自愿申請并按規定新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的地區包括:一是養殖業保險。中央財政奶牛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海南、大連,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福建、河南、廣東、廣西、新疆、大連,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二是森林保險。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山西、內蒙古、吉林、甘肅、青海、大連、寧波、青島,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上述新增加的補貼區域應選擇有條件、有能力、有意愿的地區先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后再逐步推開。此外,已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范圍的地區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按規定獲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通知在補貼比例上指出,種植業保險。在省(區、市,以下簡稱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40%,對東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35%,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儲糧北方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補貼比例為65%。養殖業保險。對于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50%,對東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40%,對中央單位的補貼比例為80%。森林保險。一是公益林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補貼比例為90%。二是商品林保險。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補貼比例為55%。藏區品種保險。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40%,對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補貼比例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