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是指四類培訓對象。⑴農民技術總負責人:具備豐富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成為組織本村肉羊產業發展和技術培訓的核心;⑵明星示范戶:具備管理現代肉羊生產的技術能力,并建立標準化肉羊生產養殖廠,為養殖戶提供示范;⑶農民技術員:具備肉羊生產的技術操作能力,為養殖戶提供各個環節的管理服務;⑷技術明白人:具備肉羊生產的基本操作能力,實現每戶一個“科技明白人”的目的,并在技術員的指導下落實肉羊飼養各項管理措施。“3”是指三種培訓層次。⑴骨干培訓:培訓對象為本村肉羊技術總負責人,每年至少在高等院校等單位集中培訓一個月以上,能系統掌握羊場地址選擇、標準化羊舍建造、配合飼料制作、科學飼喂、肉羊病防治、肉羊凍配、羔羊接生及哺育、羔羊早期斷奶、微菌青貯等技術要領,具備對養殖戶進行技術培訓的理論水平、組織能力和現代肉羊生產的實踐經驗;⑵提高培訓:參加縣級以上培訓或外出參觀學習、播放錄像、聘請專家現場講課,培訓對象為技術總負責人、明星示范戶、農民技術員,每年培訓至少在4次以上,使培訓對象能掌握肉羊飼羊管理的基本知識,指導養殖戶生產實踐;⑶普及培訓(現場培訓):由技術總負責人及農民技術員負責,根據不同季節肉羊管理的技術措施,隨時隨地對養殖戶進行指導,發放技術資料,重點解決養殖戶該干什么、怎么干的問題。每年培訓在7次以上。“5”是指五個重點環節。⑴羊場地址選擇;⑵標準化羊舍建造;⑶科學飼喂;⑷羊病防治;⑸肉羊養殖常見疑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