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代理能夠向二級代理出售疫苗嗎?答案是“不”!9月6日廣東省畜禽經銷商協會培訓班上,廣東省畜牧獸醫局獸醫處副處長羅建民明確,按照生物制品管理辦法規定,經銷商只能將所代理的生物制品銷售給使用者,禁止將其銷售給其他獸藥經營企業,但廣東目前還未出現上述案例,如有發生,廣東省農業廳只能向農業部請示如何處罰。
新牧網了解到,自去年3月1日強制實施GSP以來,所有的獸藥經營主體都已經變更為企業,改變了以前個體戶經營獸藥的落后狀況。過去一年全省通過GSP的廠家數量從2012年3月的3942家增加到5199家,一年間增加了1257家,其中茂名和湛江分別以649家、558家分居一二把交椅,廣州憑借良好的經濟環境也獲得了460家企業入駐。
廣東強力實施GSP認證門檻,提升了獸藥行業整體素質和形象。去年獸藥產品抽檢合格率95%,比前年增加了2.3%;解決了長期以來難以解決的經營地點和倉庫分離都不管的問題,現在規定,經銷商的倉庫和經營場所必須要在同一個縣級區域內,獸藥經營也越來越規范,已經涌現出一批具有較強規模實力的大型連鎖獸藥經營企業,如東莞喜牧等。
但是,羅建民提醒獸藥經銷商,強制實施GSP后,經銷商首先要對售賣的產品進行合法性確認,不知所經銷產品為非法產品,不能成為免除處罰的理由,對明知產品不合法還售賣的,從重處罰。
黑名單制度約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
據新牧網了解,為了加強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廣東省農業廳制定了獸藥安全質量“黑名單”管理制度,廣東省農業信息網設置了獸藥質量安全“黑名單”專欄,廣東省轄區內從事獸藥生產、經營的企業、個人和組織有“一年內直接或者拆零銷售原料藥、人用藥給養殖場、飼料廠等單位兩次(含兩次)以上”等行為的將會被列入黑名單,違反八大規定的經銷商應當列入黑名單。羅建民表示,公示后的黑名單內容將會包括違法生產經營者的名稱、營業地址、法人代表和相關責任人的姓名、職務和違法事由等等。對于情節嚴重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終生不得從事獸藥的生產、經營活動。
此外,對于曾經進入過黑名單的企業,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將增加抽查和抽驗批次,重點監管。新牧 網訊r2P中國飼料行業信息網-立足飼料,服務畜牧
不僅對被管理者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對管理者也實施黑名單管理制度。由于廣東省實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獸用生物制品經營許可證的審批由省級農業部門下放到地級市農業部門。有培訓班學員表示,地方政府出于保護地方原有生物制品經營企業的利益,不給或拖著不給新企業辦理新的生物制品經營許可證。
一經銷商抱怨,去年10月已將申請材料和證件上交,到現在都沒有得到回復,石沉大海。對于地方獸醫部門不受理、不審批的行為,羅建民表示,下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一旦被查實或者被舉報后發現確有這種行為,廣東省農業廳將全省通報。羅建民稱這種對管理者的通報也是一種黑名單,“只有建立對生產企業有約束力的黑名單制度,行業才能更加規范”。對下級獸醫主管部門的不當行為,上級部門要果斷責令改正,或者撤銷其原決定。
省代禁止向二代等非使用者銷售疫苗
現實中司空見慣的二級經銷商向一級經銷商購買疫苗轉售給豬農的行為是違法的。羅建民表示,獸用生物制品經銷商只能將所代理的產品銷售給使用者,不得銷售給其他獸藥經營企業。
廣東省內一規模較大省代經銷商負責人告訴南方農村報新牧 網記者,所有國內外品牌生物制品企業都要跟省一級和二級代理簽訂產品售賣委托書,為了掩人耳目,生產企業還會跟各級經銷商簽訂“戰略、伙伴”等合作協議,表面上產品來自廠家,但是實際的產品來自上一級經銷商,“貨款都直接打給上一級省代”,并非直接來自于廠家。對于這種行為,羅建民認為一旦被查實,還是會被認定為屬于向非使用者售賣生物制品行為,“省級和二級經銷商都要被處罰”。 二級代理的疫苗如果來自是上一級經銷商也是被禁止的,獸醫行政部門主要通過查經銷商的臺賬來認定,“如銷售的對象為某某動物藥品有限公司,則明顯為非使用者”,羅建民說,“如果舉報線索能夠查實,經銷商通過做假臺賬,將生物制品賣給經銷商,同樣要被禁止”。
不過羅建民坦言,國家生物制品管理辦法雖然有關于此方面的禁止性規定,但沒有處罰性條款,到目前為止廣東尚未出現過這樣的案例,“如果真有具體的案例舉報,我們也要向農業部請示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