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合川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在辨別可供執行財物的真實主人后,對被執行人的70頭生豬進行了查封,促進了案件的執行。豬e網訊“70頭豬不是我的,是我兒子的,我只是負責管理”?!八褪秦i的實際主人,他兒子根本不在老家居住”?!斑@豬是我投資買的,我父親只是負責日常管理……”在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聽證庭審中,三方當事人唇槍舌劍,展開了激烈的爭辯。近日,合川法院執行局的法官明察秋毫,在辨別可供執行財物的真實主人后,對被執行人的70頭生豬進行了查封,促進了案件的執行。2004年,張老漢在某商業銀行貸款20多萬元用于養殖業,九年多過去了,張老漢分文未還。多次交涉未果銀行將張老漢起訴至法院,并在判決生效后申請了強制執行。按照執行慣例,執行法官在對張老漢進行“四查”后,發現其除有一處破舊不堪的老房子外并沒有可供執行財產,同時張老漢年事已高,不便采取強制措施。如此情況一度讓案件執行陷入僵局。正在法官犯愁之時,在村里的走訪調查中,部分鄰居向執行法官反映張老漢平時做事就不講誠信,口碑不佳,并且其極有可能把貸款拿給兒子在鎮上買了幾個門面,有故意逃債的嫌疑;同時申請人反映張老漢在集體土地上建有養豬場。
執行法官向張老漢詢問具體情況時,張老漢卻稱,因為瘟疫前幾年養的豬全都死掉了,現在沒有還款能力。法官一邊聽取張老漢“訴苦”,一邊查看豬場的具體情況:該豬場占地4000多平方米,因沒有產權證明不能查封。但豬場內100多頭生豬、幾頭牛和成群的家禽讓執行法官眼前一亮,顯然養豬場的效益不錯。根據本案具體情況,結合市場行情,同時考慮到保障被執行人的基本生活水平,本案執行法官當即作出裁定:查封張老漢養豬場的生豬70頭,由被執行人保管飼養,生豬長大出欄所得款項優先支付申請人欠款。為防止被執行人規避執行,裁定書同時注明,生豬如果出現死亡的情況,需相關部門出具相關的死亡證明……張老漢手拿裁定書,一時無言以對。但不久,執行法官就收到了張老漢兒子小張寄來的執行異議書。小張聲稱自己才是養豬場生豬的實際主人,父親不過是自己雇傭來購買豬仔并打理豬場的,并提出法院的查封行為侵犯了其財產所有權。根據程序,執行異議被迅速立案,并轉移到裁決科法官手中進行聽證。聽證庭上,小張振振有詞,出具了登記自己為法人代表的《生豬養殖環境影響報告表》,并指出其退伍后利用退伍安置費以及從戰友肖某和表姐唐某處的借款項支付給父親8萬元,接管了父親的養豬場。法官鎮定自若,詳細詢問了異議人的服役期限、兵種、級別,并沿著蛛絲馬跡,詢問異議人戰友肖某的電話號碼,法官當庭打電話給肖某核實情況,肖某在電話里一頭霧水,當即否定了借款的事實。當法官詢問異議人其表姐唐某的電話時,異議人用找不到電話號碼搪塞法官。當問及購買豬仔和飼料的具體細節、市場行情時,異議人的回答更是閃爍其詞??v然執行異議人極力掩飾真相,但斷裂的證據鏈以及異議人滿臉的惶恐已將謊言暴露無疑。調解階段,庭審法官直接指出異議人小張的服兵役轉業費用不足以支持養豬場的維護費用,其提出的借款情況已在當庭核實中被否認,聽證中的很多事實列舉也存在邏輯混亂。據此,法官提醒異議人要事實求是,否則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對于庭審中自己被揭穿的謊言,小張羞得滿臉通紅,終于在法官面前低頭承認了錯誤……“世事洞察皆學問,人情練達亦文章。法官辦案不僅需要公平正義的理念,深厚的法學功底,更需要豐富的生活閱歷和對人性的思考。法官要做新時代的百曉生,才能法眼金睛、抽絲剝繭、維護當事人利益,否則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執行法官在介紹本案時頗具感慨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