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源頭防控。對全縣生豬規模養殖場、定點屠宰場進行隨機采樣檢測,切實杜絕非法添加瘦肉精等違法行為。二是嚴抓動物檢疫。對屠宰生豬嚴格查證驗物和臨床健康檢查,做到做到檢疫程序、檢疫操作、檢疫記錄、檢疫出證、無害化處理監督“五到位”, 對病死畜禽做到“不準宰殺、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強產地檢疫和監督工作,有效杜絕病死動物及其產品上市,保障節日期間肉品市場安全。三是強化市場巡查。組織執法人員加強對市場、超市、“流動肉”的監管,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不定期對市場進行巡查,堅決取締無證經營、私屠濫宰以及生產、加工、銷售病害動物及產品的窩點,確保畜禽產品安全。四是抓好督促檢查。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督促指導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認真執行動物檢疫相關規定和規程,落實銷售點上市和閉市的消毒工作,切實抓好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消除疫病傳染的隱患,確保上市動物產品的安全,嚴防畜禽產品安全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