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發生的“黃浦江死豬事件”讓浙江開始大刀闊斧地整治養豬業。浙江海鹽縣4名養殖戶不按規定處置死因不明的生豬被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作出罰款決定后,不履行法定義務,海鹽縣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據了解,這是浙江法院首次對養殖戶不按規定處置死豬采取此類措施。
記者21日從海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批生豬主要是因為生病而死亡。姚某等4人為圖方便,先后將10多頭死豬扔進附近河道。相關部門在對河道的保潔過程中打撈起部分死豬,根據死豬所佩戴的二維碼耳標確定了養殖戶的名單。調查后發現,自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姚某等4人一直不按規定處置死因不明的生豬。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遂根據規定,對他們分別作出了罰款1000元、2000元不等的處罰。
作出處罰后,4名被執行人在規定時間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法定義務,9月29日,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隨后,海鹽法院通過“點對點”查詢系統查詢得知拒絕簽收執行通知書的兩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上均有可供執行的存款,故對其進行了強制扣劃。目前,該案標的都已到位,案件已經執結。
記者21日從海鹽縣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批生豬主要是因為生病而死亡。姚某等4人為圖方便,先后將10多頭死豬扔進附近河道。相關部門在對河道的保潔過程中打撈起部分死豬,根據死豬所佩戴的二維碼耳標確定了養殖戶的名單。調查后發現,自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姚某等4人一直不按規定處置死因不明的生豬。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遂根據規定,對他們分別作出了罰款1000元、2000元不等的處罰。
作出處罰后,4名被執行人在規定時間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確定的法定義務,9月29日,海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隨后,海鹽法院通過“點對點”查詢系統查詢得知拒絕簽收執行通知書的兩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上均有可供執行的存款,故對其進行了強制扣劃。目前,該案標的都已到位,案件已經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