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畜牧局:
按照《農業部關于修訂<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3年第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取得執業助理獸醫師資格證書的獸醫人員,依照《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的程序注冊后,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可以開具獸醫處方箋。
經注冊的執業助理獸醫師,注冊機關應當在其執業證書上載明“依法注冊”字樣和期限,并按執業獸醫師進行執業活動管理。
2013年10月22日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畜牧局:
按照《農業部關于修訂<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13年第3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取得執業助理獸醫師資格證書的獸醫人員,依照《執業獸醫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的程序注冊后,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可以開具獸醫處方箋。
經注冊的執業助理獸醫師,注冊機關應當在其執業證書上載明“依法注冊”字樣和期限,并按執業獸醫師進行執業活動管理。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