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后,環境管理體制將面臨重大改革,建立環境直管制度或將逐步實現。
11月13日,在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合會)2013年會上,環保部部長周生賢透露了環保領域的六大改革重點工作,其中關于“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表述,被業內專家認為預示著環保部門將實行全國范圍內的垂直監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2006年,國合會就提議:“我國應改革地方環境管理體制,建立省以下環境直管制度。賦予省政府任命下級環保局長的權力,并要求省政府為下級環保局提供運行經費。”目前,我國環境監管體制仍是環保部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地方環保局仍舊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難以真正實現環境監管職能。
管理體制改革六大重點
在國合會年會上,周生賢說道,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做出全面安排,要求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等一系列環境管理制度。
周生賢表示,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涉及面廣,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當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有六個重點。分別是: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健全國有林區經營管理體制,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是否意味著環保部將建立環境直管制度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和科技司的相關負責人處得到的答復均是,“環保部是否在做垂直管理的行政體制改革,不太清楚”。
然而,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環境戰略室主任俞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環保部門有可能是把監管、執法單獨拿出來,這兩塊也是可以實現垂直管理的。
官方對垂直管理態度謹慎
多年來,關于環保部門的垂直管理問題,相關部門和業內專家一直在研究和探討。俞海介紹,前些年環保部門關于垂直執法的討論多一些,最近兩年較少,前幾年成立的督查中心,也就是進行垂直管理。
今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毅在環保企業家媒體見面會上,建議成立大的資源與環境保護部。然后應有下派的區域組織,實現環境監管治理部門的垂直管理,讓相關政策真正落地。
但是,在對環保部門的垂直管理問題上,官方的態度依舊較為謹慎。俞海解釋,主要是一旦進行垂直管理之后,將會出現很多利益沖突,這些現實問題并不好解決。
據他介紹,近年來,有些省份已經在嘗試推行省級環保監管以及執法部門的垂直管理,但試點的面一直不大。阻力主要來自于兩方面,一是個人的福利待遇和職位升遷,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相關工作人員并不愿意被納入垂直管理體制,西部貧困地區工作人員則更愿意被納入垂直管理體制;一方面是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納入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將比較微妙,容易造成關系對立。“環保部門垂直管理之后的效果也很難說,(環境問題)很多都是在環保系統的外部因素上。”俞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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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在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合會)2013年會上,環保部部長周生賢透露了環保領域的六大改革重點工作,其中關于“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表述,被業內專家認為預示著環保部門將實行全國范圍內的垂直監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2006年,國合會就提議:“我國應改革地方環境管理體制,建立省以下環境直管制度。賦予省政府任命下級環保局長的權力,并要求省政府為下級環保局提供運行經費。”目前,我國環境監管體制仍是環保部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地方環保局仍舊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難以真正實現環境監管職能。
管理體制改革六大重點
在國合會年會上,周生賢說道,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做出全面安排,要求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等一系列環境管理制度。
周生賢表示,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涉及面廣,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當前,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有六個重點。分別是: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陸海統籌的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健全國有林區經營管理體制,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時公布環境信息,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值得關注的是,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是否意味著環保部將建立環境直管制度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和科技司的相關負責人處得到的答復均是,“環保部是否在做垂直管理的行政體制改革,不太清楚”。
然而,環保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環境戰略室主任俞海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環保部門有可能是把監管、執法單獨拿出來,這兩塊也是可以實現垂直管理的。
官方對垂直管理態度謹慎
多年來,關于環保部門的垂直管理問題,相關部門和業內專家一直在研究和探討。俞海介紹,前些年環保部門關于垂直執法的討論多一些,最近兩年較少,前幾年成立的督查中心,也就是進行垂直管理。
今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毅在環保企業家媒體見面會上,建議成立大的資源與環境保護部。然后應有下派的區域組織,實現環境監管治理部門的垂直管理,讓相關政策真正落地。
但是,在對環保部門的垂直管理問題上,官方的態度依舊較為謹慎。俞海解釋,主要是一旦進行垂直管理之后,將會出現很多利益沖突,這些現實問題并不好解決。
據他介紹,近年來,有些省份已經在嘗試推行省級環保監管以及執法部門的垂直管理,但試點的面一直不大。阻力主要來自于兩方面,一是個人的福利待遇和職位升遷,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相關工作人員并不愿意被納入垂直管理體制,西部貧困地區工作人員則更愿意被納入垂直管理體制;一方面是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納入垂直管理體制的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將比較微妙,容易造成關系對立。“環保部門垂直管理之后的效果也很難說,(環境問題)很多都是在環保系統的外部因素上。”俞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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