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和監管長效機制,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方案>的通知》(農醫發〔2013〕31號)、《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農醫發〔2013〕34號)要求,11月7日,市農委在重慶市動物衛生監督所110指揮中心召開了建立重慶市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區縣工作座談會,研討我市建立病死豬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試點工作相關內容。會議由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防檢處處長湯明主持,市發改委、市動監所、黔江區、合川區、榮昌縣、忠縣等試點區縣獸醫主管部門及動物衛生監督所有關人員參加,市農委總畜牧獸醫師岳發強參加會議并作重要指示。
會上各試點區縣積極發言,闡述對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的認識、工作打算。其中,黔江區構思企業修建、企業運行、政府扶持的模式開展工作;合川準備強化大型養殖場實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主體義務,要求大型養殖場自行修建無害化處理設施并完成處理工作,無害化處理扶持政策重點投向中小型養殖場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上;忠縣擬用三峽工程后扶資金建立區域性無害化處理場;榮昌縣以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保障體系方向,以執法體系促進無害化處理工作,并充分利用現有的縣級處理場發揮對全縣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最后屏障作用;市動物無害化處理場則盡快對現有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對主城九區運輸、屠宰、市場環節的病死豬和病死貓狗禽鳥進行無害化處理。
岳總師指出,試點工作要以水域環境無死豬漂、公路碼頭無死豬拋、市民餐桌不見死豬肉的為目標,對全部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在處理過程中要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處理方式實施處理。他要求,市農委要在2014年工作中安排農發資金對試點區縣予以工作補貼;市動監所要對試點工作進行深入研討,編制“4+1”項目意見書報請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尋求支持并制定全市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各試點區縣要積極向當地領導匯報,取得政府支持;要抓緊論證,準確測算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的相關費用,要在本月底前制定出詳細的、具有可操作的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