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樹林里開設地下屠宰場,無證屠宰生豬并將豬肉出售牟利,這個經營時間不長的非法屠宰場被浦東警方一舉搗毀。近日,被告人張某被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人民幣80萬元。現年40歲的張某,四川瀘州市人,是一名無證個體屠宰戶。今年3月5日起,張某在浦東新區曹安鎮安基村的樹林里開設生豬屠宰場,所有的生豬都是他以每公斤12元左右的價格從浦東大葉公路附近的散養戶手中收購。每天凌晨2點左右,張某起床燒水殺豬,到次日凌晨5點左右收工,每天約宰殺3-5頭,多的豬由自己的舅舅負責飼養照料。
張某的地下屠宰場衛生條件極差,臭氣熏天,除了一鍋開水用于煺毛之外,沒有任何消毒環節。屠宰后的豬血、豬下水等直接丟棄在樹林后的小河內。每天宰好的豬肉,由親戚姜某專門負責收購。據姜某交代,這些豬肉一般會分散到浦東地區多個馬路菜場出售,每公斤比市場價便宜5到6元。今年5月29日,浦東警方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在曹安鎮安基村查獲了張某私設的屠宰場,并當場扣押了15頭活豬及相關屠宰工具及銷售賬本。經司法審計,今年3月5日至5月28日,張某銷售豬肉8萬多斤,其中豬頭5千多斤,銷售金額共計62萬余元。張某如實供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