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財政部了解到,根據日前審議通過的《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在最惠國稅率方面,對小麥等8類47個稅目的商品繼續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目稅率維持不變。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對進口稅則中的同一種商品按其市場價格標準分別制訂不同價格檔次的稅率而征收的一種進口關稅),并適當調整相關公式參數。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二銨三種化肥的配額稅率執行1%的稅率。
對感光材料等47種商品繼續實施從量稅或復合稅,其中調整了1個凍雞爪、4個膠片稅目的從量稅稅率,并調整了廣播級磁帶錄像機等5個稅目的復合稅稅率;對10個非全稅目信息技術產品繼續實行海關核查管理,稅目稅率維持不變;其他最惠國稅率維持不變。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雙邊換文情況以及國務院有關決定,對原產于埃塞俄比亞、貝寧、布隆迪等38個聯合國認定的最不發達國家,以及已于2013年2月自最不發達國家名單中畢業但仍處在過渡期內的瓦努阿圖和赤道幾內亞共40個國家的部分產品實施特惠稅率。
財政部表示,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對燃料油等767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