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加強動物無害化處理,是推進動物疫病防控的有效措施,也是預防人畜共患病傳染的主要手段。我省是畜禽生產和消費大省,規范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建立健全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對推動我省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提高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能力,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根據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定,按照農業部相關部署要求,結合江蘇實際,現就加強全省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籌規劃、因地制宜,財政補助、保險聯動”的原則,穩步推進全省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公共設施建設,積極開展病死動物定點收集、集中處理等無害化處理工作,努力建成輻射范圍明確、運行機制完善、經費保障到位的無害化處理體系,全面提升動物無害化處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
(二)目標任務。2014年,在農業部確定的我省39個試點縣(市、區)開展動物無害化處理,其中蘇州、無錫、南通三市進行整體推進,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試點推行。力爭通過3年左右的努力,到2016年,全省基本建成以生豬為重點、兼顧其他動物,“場戶送交、鎮設站點、流動收集、集中處理”的動物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建立完善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
二、推進措施
(三)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謀劃,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加強組織協調,落實工作責任,有序推進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強化政策支持,積極落實土地、財稅、金融等各項扶持措施,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家禽無害化處理給予補貼。
(四)統籌規劃,科學建設。各地要科學測算無害化處理場的輻射范圍,綜合考慮處理能力和收集運輸半徑,配備必要的專用運輸車輛、運輸工具以及相應的設施裝備,實施定點收集、集中處理。原則上畜禽飼養主產區以縣為單元,非主產區以省轄市為單元,建設動物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
(五)市場運作,財政扶持。各地要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引入市場機制,充分調動大中型畜禽養殖場、畜禽屠宰企業、無害化處理企業的積極性,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動物無害化處理。對動物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實行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省財政對蘇南、蘇中、蘇北地區每個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分別補助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其余經費由市縣財政、企業承擔。對無害化收集處理環節實行自負盈虧、定額補貼,生豬按照收集處理費用不超過每頭40元、養殖戶補償不超過每頭4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在生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助資金中安排。其他動物無害化處理費用標準,由當地政府研究確定。
(六)保險聯動,同步推進。各地要將無害化處理與生豬保險理賠相結合,建立動物防疫與保險聯動機制。按照“政府引導、自主自愿,市場運作、協同推進”的要求,加快修訂生豬養殖保險有關規定,取消投保農戶對受損保險標的殘余價值的權利,全面落實保費補貼,做到應保盡保,切實做好生豬保險、理賠及無害化處理工作。逐步推行家禽保險,積極探索家禽等其他動物的無害化處理辦法。
(七)強化監督,長效管理。各地要加強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健全養殖場、養殖戶無害化處理監管制度,制定動物申報送交、核實登記、定點收集、集中處理、無害化處理補助及保險理賠發放工作流程,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強化對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安排專人監管,明確監管責任,落實監管措施,不斷健全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長效機制。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實施,確保取得實效。農業部門要抓緊制定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保險機構要全面落實生豬保險,探索開展其他畜禽保險,配合做好無害化處理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將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納入社會公益性土地范疇,安排收集處理建設用地。環保部門要加強對無害化處理企業環保工作的指導,防止出現二次污染。財政部門要制定實施有效的扶持政策,落實經費保障。39個試點縣(市、區)要加強與省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對無害化收集處理配套設施的投入力度,切實保障試點工作取得實效,為推進全省面上工作探索經驗、提供示范。
(九)加強宣傳,正面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動物無害化處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明確動物飼養者是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第一責任人,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從源頭做好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積極宣傳開展動物無害化處理對于防范動物疫病傳播、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意義,引導全社會支持、關心、參與此項工作,為推進動物無害化處理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十)加強協作,聯合執法。各級公安、農業、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強化溝通協調,建立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收購、販運、加工病死動物等違法行為,加大案件查處力度,保持高壓態勢,形成“倒逼”機制,確保動物無害化處理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