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豬場拆遷說起
在過去30多年中享受了粗放式增長紅利的養豬業,已經陷入發展困境。自2005年以來,關于養豬業需要變革的呼聲就不絕于耳。對于大多數豬場而言,此刻是“山雨欲來風滿樓”。
近年來,珠三角各地已經率先掀起豬場拆遷潮。東莞市自2005年起開始清理養殖業污染,中間由于生豬市場的大幅波動,一度搖擺不定,但2012年5月東莞再度出臺“禁豬令”,規定豬場無論大小,以“環保不達標”、“豬舍沒有報批”等各種理由遭到清除。2013年東莞通過了《東莞市“十二五”畜禽養殖業污染減排工作方案》,這個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禁豬令”,也打破了東莞養豬的最后一點幻想。增城市拆遷豬場的行動來得更加猛烈,從2011年起采用“堵疏結合”的方法整治養豬場,截至2013年8月19日,累計已經清拆養豬場7252家,占總數的99.5%.深圳、佛山、中山、惠州等城市清拆豬場的報道也屢見報端。
在這些豬場清拆行動中,許多養殖戶因此付出了慘痛損失,甚至徹底退出了養殖業。“偌大的珠三角,容不下一頭豬”的預測,逐漸成為現實,令人無奈。
環保就像是廣東養殖業的“阿喀琉斯之踵”。根據2012年的統計數據,廣東年出欄500頭以上的豬場超過1萬家,年出欄約2200萬頭,占全省的60%.這部分豬場約有30%建設了大中型沼氣處理設施,辦理了排污許可證的更少。對于散戶而言,一無政策扶持,二缺資金投入,在環保上更是難有作為。就是說,一旦地方政府嚴格執行環保政策,大約有70%的豬場難逃被強制拆遷的結局。
從優化城市產業結構,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角度講,地方政府清理“臟、小、散、亂”豬場,要求養豬場遷至土地資源更為寬松的地區,本身無可厚非。只是,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過于簡單而粗暴,雖合乎法規,但止于情理。最起碼,當地豬場未申報環評、未通過環評也與環保部門不作為有關,將環保后果完全由養殖戶來承擔不合理。地方政府應該考慮到歷史遺留問題,積極建立政府與養殖戶之間的對話平臺,在有關法律法規的框架下,有必要制定合理的補償方案。這種一拆了之,不拆罰款,拒拆抓人的執法行為,既寒了人心,也傷了政府公信力。
事實上,廣東并非不需要養豬業。由于人口持續增長、城鎮化進程加快及收入增加等因素驅動,廣東豬肉消費需求依然保持增長態勢。政府提出的目標是:2020年廣東生豬出欄要達到5245萬頭,標準化規模養殖比例達到90%以上,廢棄物資源利用率90%以上。倘若各個地方政府如此賣力地清拆豬場,而非加以引導,未來誰來養豬?豬肉從何而來?
一拆了之實則是急功近利的做法,因勢利導,因地制宜,推進生態與健康養殖才是正道。在這一點上,《條例》“以獎促治”的主導方向,更符合生產實際,也更有人情味。
二、十字路口
隨著養豬投入加大、生產成本升高、市場風險加劇,加上產業政策頻出,散戶的生存形勢不容樂觀,產業結構亦在悄然發生變化。一個顯著特征,就是行業規模化發展加速。據了解,目前中國的生豬需求量每年6.3億頭,其中40%為散戶養殖。近幾年我國規模化養豬發展迅速,目前基礎母豬500頭、年出欄一萬頭以上的大型豬場約有2500余個,約占全國總出欄的10%.而在未來十年內,自繁自養50-500頭基礎母豬或年出欄1000-10000頭的規模豬場將是發展主流。預計到2020年左右,存欄50頭基礎母豬或年出欄1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或養豬企業)年出欄量將達到總出欄量的50%以上。
散戶經營日益困難,正在面臨徹底出局的危險。養豬業向規模化、標準化、集約化發展可以說大局已定。作為畜牧大省的廣東,這一步伐走得更快一些。
對于政府而言,怎么引導這一場變革,依然是一大挑戰。2008年廣東省農業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局聯合印發了《廣東省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08~2020年)》,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積極發展環境友好、清潔生產、可持續、健康養殖生豬產業,保護水資源與環境,綜合利用生豬生產廢棄物,污水達標排放。
現在回過頭來看,《規劃》執行得沒有預期中順利。當然,這種情況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各地土地資源已經相對緊缺,養豬業一不帶來稅收,二要給予財政扶持,三是食品安全的風險也高,因此并不是一個很受地方政府歡迎的產業,這也產生了來自地方政府內部的阻力和障礙。另一方面,由于改革開放以來,我省養殖業有了長足的發展,菜籃子供應有保障,加上養豬業積弊已久,地方政府失去了推進養豬業變革的壓力和動力。既存在阻力,又缺乏動力,就使得養豬業的轉型升級步伐放慢了下來,甚至在一些城市明顯出現了“盛極而衰”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