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醫辦【2013】51號文《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將于2014年3月1日施行,為切實做好《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在賀州市的實施工作,2014年 1月9日,賀州市水產畜牧獸醫局舉辦《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宣傳培訓班。各縣(區)水產畜牧獸醫局分管領導和動物衛生監督所領導、漁政站領導、城區獸藥經營企業負責人、賀州溫氏、富川溫氏、賀州巨東、鐘山桂柳公司等養殖企業負責人以及市水產畜牧獸醫局二層機構相關領導和業務骨干共50多人參加培訓。
培訓班上,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陳國杰主任科員逐條解讀了《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強調處方藥必須憑具有開處方權人員開出的處方箋進行買賣或使用,并分別對獸藥使用單位、經營單位、監管部門部署了實施《辦法》的工作安排。賀州市水產畜牧獸醫局總獸醫師譚意軍從確保食品安全的高度強調實施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縣區監管部門及獸藥經營企業、養殖企業按照工作部署做好《辦法》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2014年3月1日起我市順利實行《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