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購買肉類產品時,你根本看不見活蹦亂跳的雞鴨。真正在大型超市內銷售的肉類產品,都是已經經過宰殺處理過后包裝的成品,基本上買回去洗一洗就能直接下鍋了。”......
“在美國購買肉類產品時,你根本看不見活蹦亂跳的雞鴨。真正在大型超市內銷售的肉類產品,都是已經經過宰殺處理過后包裝的成品,基本上買回去洗一洗就能直接下鍋了?!痹诿绹笨_來納州某大學就讀的中國留學生倪芳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美國沒有在我們國內普遍存在的農貿市場,更不會存在活禽交易。美國人的消費習慣就是直接在超市的柜臺上購買沒有毛、沒有內臟的雞肉?!?/p>
筆者查閱北卡羅來納州相關法律規定,發現該州農業部頒布的規定中明文禁止直接向顧客銷售活禽,甚至包括經營者在農場或是經營場所內為顧客提供宰殺服務都是禁止的。針對活禽交易問題,北卡羅來納州農業部的官方網站上也有相關規定?!爸苯訉︻櫩弯N售活禽、或是提供活禽屠殺服務,甚至私自銷售活禽或是允許顧客在自行經營場所內進行活禽屠殺的行為都是違反了相關法律。此外,如果顧客因這類行為而生病,經營主得承擔相關連帶責任?!?/p>
據了解,美國擁有一條從飼養、加工、宰殺直到銷售的成熟產業鏈,生產的所有雞肉必須經美國農業部檢查和審批,而雞類制品經適當宰殺、加工、檢驗合格后才能用于銷售和食用。如今,美國農業部將宰殺、加工后的雞肉分為肉雞、閹雞、嫩雛雞、公雞等七大類,而這些雞在銷售時全部都已是去毛、去骨之后的肉食加工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