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是畜產品消費旺季,為進一步規范經營銷售行為,確保肉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開發區不斷加強進入我區銷售的外地豬肉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對外地豬肉產品實行備案準入制度。
按照職責分工,開發區動物衛生監督所每天對備案準入的外地豬肉產品進行登記、復檢、分銷換證工作。經銷商必須在產品運達我區時第一時間向區動物衛生監督所進行報檢,經報檢的豬肉產品由動物衛生執法人員進行驗證查物,查驗產地是否與檢疫證明、檢疫印章相符;肉品數量是否與檢疫證明填寫的數量相符;檢疫證明是否在有效期內;產品的“兩章”是否齊全;“瘦肉精”檢測報告是否齊全;然后對肉品進行復檢,對復檢合格的肉品換發《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產品B證)后上市銷售。對發現的病害畜禽及其產品嚴格執行“四不準、一處理”規定,有效防止病害產品入市。
通過對外地豬肉產品備案準入,驗證查物,復檢分銷等措施,規范了肉類市場經營秩序,確保進入全區的外地豬肉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廣大吃市民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