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市按照“早謀劃,早啟動、抓源頭”的原則,把做好重點水域漂浮死豬防控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嚴格按照免疫檢疫制度化、防控工作常態化、設施建設標準化、責任分解科學化、落實政策精細化等“五化”要求開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漂浮死豬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市領導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蘭江、婺江漂浮死豬防控工作,把它當作是一件大事、要事來抓,進一步明確職責,完善聯動機制,實現聯防聯控,齊抓共管,有效防止漂浮死豬事件的發生,確保下游群眾的飲用水安全。市政府多次召開協調會,對漂浮死豬防控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要求以最迅速的行動、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舉措,部署開展漂浮死豬防控專項工作。同時,進一步明確防控責任,強化工作考核,市與縣、縣與鄉鎮、部門與養殖場戶、經營戶層層簽訂防控責任書,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控責任體系。另外,這項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列入“五水共治”行動主要內容和考核指標。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構建漂浮死豬防控工作長效機制。市政府研究出臺了《金華市病死動物和病死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從責任分工、設施要求、考核機制、政策保障、法律責任等多方面進行明確,自上而下規范我市的病死動物和病死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工作和監督管理活動。市農業局、財政局制定出臺了《關于做好生豬規模化養殖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條件和標準。各縣(市、區)也相繼出臺了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方案,并組織開展了調查摸底、全面統計、登記造冊等前期準備工作。在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工作時從細處著手,采取了“監控體系、三類人員、三張照片、每月核查”的做法。如市直屬、開發區對能繁母豬存欄20頭以上的養豬場,配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能繁母豬存欄50頭以上的養豬場安裝監管體系。目前全市已有5808戶養殖場(戶)列入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名單。2013年,全市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病死豬33.9萬頭,其中納入無害化處理補助的136709頭。通過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的落實,違規亂拋病死動物的現象明顯減少。
三是加強重點保障,加快推進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婺城、金東、蘭溪等地在生豬養殖密集鄉鎮、沿江鄉鎮建立死亡動物收集點,根據實際需求增設無害化處理設施,并落實專人,設立舉報電話,實行死亡動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各地也進一步完善畜禽規模養殖場、屠宰場、畜禽交易市場等重點場所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同時將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作為發放《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先決條件。全市建有公益性無害化處理池237座,容積達2.03萬立方米。
四是守住關鍵部位,確保漂浮死豬不從境內向外擴散。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蘭江、婺江流域漂浮死豬巡查打撈制度。金東區楊卜山、國湖水庫、婺城區臨江橡皮壩、市區河盤橋橡皮壩四個打撈結點建立專業打撈隊伍,配備打撈設備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開展日常巡查打撈和無害化處理工作。沿江鄉鎮建立巡查制度,落實專人,對江邊、河流、道路、村落和畜禽飼養場所進行每周至少1次以上的巡查,并且做好巡查記錄。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將逐步探索村級保潔員“一員多能”的模式和有償收集病死畜禽機制。2013年,市及各縣(市、區)政府、指揮部辦公室先后128次組織人員,對轄區內重點場所、重點環節開展漂浮死豬防控專項檢查,取得了明顯成效。
五是抓住關鍵節點,地毯式清查隨意處置病死豬現象。針對漂浮死豬發生規律和特點,在春節前1月20日至1月25日和汛期前2月25日至3月1日期間,將組織開展以“婺城、金東、蘭溪、開發區”為重點,向義烏、武義、浦江、東陽、永康等上游縣(市)延伸的漂浮死豬防控兩次專項行動。對江河水庫、田邊地角、支流河道及養殖場(戶)周邊環境進行地毯式清查,一旦發現有病死畜禽的,嚴格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可追根溯源的,一追到底,決不姑息。對查實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從嚴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形成強大的震懾力,防范隨意亂拋病死畜的事件再次發生。
六是嚴管重點人群,不給違規違法處置死豬生存空間。通過農民信箱、廣播、電視等形式,在春節前組織開展漂浮死豬防控全面宣傳告知活動,深入鄉鎮、村、養殖場、屠宰場、交易市場,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統一印發《告知書》,將隨意棄置、傾倒死亡動物的危害性以及法律責任傳達到轄區內廣大畜牧生產經營者,真正做到家喻戶曉。通過社會輿論氛圍營造,以及養殖場、戶個人良好的公共衛生意識和法律意識的提高,以高壓態勢,從根源上使不亂處理漂浮死豬成為自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