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上午,興安縣水產畜牧獸醫局舉辦《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宣傳和獸藥相關法規培訓班,全縣獸藥經營企業負責人、動物診療機構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參加了此次培訓。
為使我國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及管理越來越規范,農業部出臺了《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興安縣水產畜牧獸醫局根據《桂林市貫徹實施<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實施方案》文件要求,通過舉辦全縣《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宣傳和獸藥相關法律法規培訓班,切實加強獸藥經營、使用監管,旨在提高獸藥經營、使用戶規范用藥意識,確保獸藥依法生產、經營、使用,保障養殖產品質量安全。
培訓班上主要對《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進行了詳細解讀,并對獸藥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講解及介紹了假劣獸藥的識別方法,參加培訓的人員表示,通過這次培訓,受益匪淺,了解了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法律意識得到了提高,對今后的經營活動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興安縣水產畜牧獸醫局 熊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