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文件農醫發[2014]2號農業部關于印發《2014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各省級獸藥監察所:為加強獸藥監管工作,掌握獸藥質量狀況,及時查處假劣獸藥,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現印發2014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附后),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狠抓落實,切實做好監督抽檢工作。獸藥監督抽檢是掌握獸藥質量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問題隱患、不斷提高獸藥質量水平的重要監管措施。各級獸醫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落實,創新完善本轄區獸藥質量監督工作機制,找準獸藥監管重點,提高重點環節、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的抽檢比例,確保圓滿完成2014年監督抽檢工作任務
二、加強培訓,進一步規范監督抽檢行為。各級獸醫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獸藥監督抽樣規定》和農業系統監督執法程序要求,加強對獸藥監督抽樣和檢測人員的培訓,進一步規范監督抽檢行為,確保獸藥質量監督抽樣和檢測工作的合法性、科學性、公正性和真實性。
三、檢打聯動,強化監督抽檢結果利用。各級獸醫管理部門要深入實施檢打聯動,對假劣獸藥依法實施100%查處。對不按獸藥國家標準生產,特別是違規添加抗菌藥、禁用獸藥等擅自改變組方的違法行為,以及銷售監督抽檢回函不予確認批次較多的經營者要進行立案調查,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強配合,提高監督抽檢工作效率。各有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區域間、部門間溝通協調、密切協作工作機制,建立信息通報反饋制度、產區銷區聯動監管制度、跨省跨地區聯合辦案制度,形成監管合力,提高執法效能。 附件:2014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 農業部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