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黃浦江發生多起漂浮死豬事件,使人們對食品安全監管問題越發憂慮。剛剛結束的201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要用“四個最”來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動物衛生安全問題也是工作重點之一。天津市政協常委于靜通過半年多的調研,發現病死畜禽處理因為缺乏規范機制、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可能危及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因此,她呼吁:“解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問題,關系到千家萬戶老百姓身體健康,是涉及生命安全的大事,刻不容緩。”
于靜委員調研了天津病死畜禽基本情況。天津市畜類年養殖量約700萬頭,禽類年養殖量達12000多萬羽,每年在養殖環節死亡率約為8%,病死豬約為38萬頭;禽類常規死亡近560萬只,死亡畜禽初步統計10900余噸,如果加上產地、流通環節檢疫監督發現的不合格品,動物疫病檢測實驗室及相關單位的樣本廢棄物和城鄉死亡的寵物,總計在11000噸以上。然而,目前的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能力卻完全跟不上。
于靜委員告訴記者,目前我國無害化處理設施嚴重滯后,只能對少量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絕大多數病死畜禽用挖坑深埋、消毒方式處理,這種處理方式占用大量土地資源,極易發生病死畜禽導致的動物疫病流行和水源、土壤、環境的污染。在管理方面,動物防疫法只對病死畜禽處理做出了原則性規定,缺乏可操作性,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方面尚無專門規定。一些養殖戶或居民隨意亂扔和處理病死動物,給不法分子收購、加工、販賣和盜掘已深埋處理的死亡動物尸體以可乘之機。加上監管難度大,面對當前千家萬戶飼養畜禽的現狀,政府監管部門人力物力和財力都難以應對。
為了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有效合理地處理病死畜禽,于靜委員結合調研情況提出了幾點建議:
一是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運行系統。在重要的畜產地建立大型公益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中心,集中處理中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的病死畜禽。鼓勵并要求大型養殖場(年出欄一萬頭以上的)、合作社、龍頭企業限時建設無害化處理廠,自行處理養殖過程的病死畜禽。
二是推行畜禽養殖保險,實行病死畜禽保險賠償與無害化處理掛鉤的政策。“據調查,農民不想上保險主要是覺得賠付不合理。”于靜委員以牛為例,一頭牛的保險費養殖戶擔負90元,保險額是6000元,實際賠付只有4800元,現在市場上一頭牛直接賣肉可以賣一萬多元,所以農民不上保險。“合理的保險賠付,既可以降低養殖風險,減少損失,又能有效地促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
三是標本兼治,加大政府對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力度。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強化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監管,將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能力納入養殖企業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專人監管負責。于靜認為,養殖企業和無害化處理廠,要設專人負責監管工作,定期自查依法糾正查處違法違紀行為。公安、食品、醫藥部門,要嚴厲打擊經營病死動物違法行為,構建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的群防群控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