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首養雞人寫的詞在網上瘋傳,控訴H7N9輿論。目前,家禽行業損失慘重,而H7N9疫情不斷,衛生部門與農業部門關于H7N9通報已有公開爭論。您怎么看?
《沁園春。血》 雞舍清光,千里禁封,萬里淚漂。 望長城內外,養雞稀少,全國上下,流感亂叫。活禽市場,一片蕭條。 大小雞場,悉數關掉。看禽業,無處申告,怨氣載道。
輿論如此造謠,引無數雞農競折腰。 昔養雞致富,風光不在, 鴨鵝鴿鶉,全部滯銷。 一代禽業,凈虧上萬億,不愿養雞打水漂。俱往矣,再牛B行業,也抵不過記者一篇稿。
H7N9例行通報制度合理嗎
傅蔚岡 (作者為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來源于華夏時報
今年春節盡管風和日麗,但是禽流感的流行卻不讓人省心。進入1月份以來,我國部分省市連續報告多起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盡管公開信息披露是一件好事,但是也有一些行業對此持不同意見,據媒體報道,廣東、廣西甚至全國家禽行業協會及企業紛紛聯合向各級政府遞交公開信、訴求信等,明確請求“停止實行H7N9的每例通報,避免對疫情超密度的報道”。一個理由是,“根據國家衛計委公布的2013年12月全國法定傳染病疫情概況顯示,排名靠前的是病毒性肝炎、肺結核,其傳染性和死亡幾率都比H7N9流感病毒高,卻對H7N9采用超常規的措施,對涉及的從業人員和行業是不公平”。
不過這樣的訴求并沒有被衛生部門接受,廣東省衛生部門有關人士在接受采訪時回應說,H7N9雖然在我國已經納入乙類傳染病管理,但WHO(世界衛生組織)有明確條例規定,對于新發傳染病每一例亞型都要進行通報。中國既然加入WHO,就得遵守相應規則。衛生部門一位不愿具名的內部人士說:“對于家禽業遭受的損失,誰都同情并揪心。但不通報新增病例,于法無據,于事無補,與政府突發事件信息公開透明背道而馳。”
從公眾的反應來看,似乎也支持衛生部門的決策,甚至有人在微博上表示,這是利益集團牟利與公共利益保護之間的矛盾。換言之,就是特殊利益集團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而放縱公共安全,尤其是在每年春夏之交禽流感的高發期,如果不通報禽流感病例,那會引發更大的公共安全事故——11年前SARS的前車之鑒,不可不防。更有甚者認為,家禽業要求停止H7N9的例行通報,這就相當于煙草企業諱言吸煙致癌致死。
不過家禽業要求停止實行H7N9的每例通報真的是于法無據嗎?那倒未必。根據衛計委于1月13日公布的“2013年12月全國法定傳染病疫情概況”,在2013年12月全國(不含港澳臺)共報告法定傳染病549233例,死亡1764人,其中乙型傳染病共報告發病283312例,死亡1743人。在乙型傳染病中,報告發病數居前5位病種依次為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淋病、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占乙類傳染病報告發病總數的94%;媒體整天報道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發生5起病例,其中0例死亡。
為什么危害遠大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病毒性肝炎、肺結核、梅毒、淋病、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并沒有享受到發生一起病例就公布的待遇?是因為H7N9的危害性更大嗎?好像也不是。如果它的危害性更大,可能會導致更多的人員傷亡,但是從目前來看,它并沒有導致更多的人感染,而且死亡病例也不比肺結核等傳統傳染性疾病更多。一個唯一可能解釋的原因是,它是屬于一種新的傳染病,目前醫學上并沒有成熟的治療辦法和應對措施,因此每當出現新增病例,只能夠采取與乙型傳染病不同的做法。
事實上,目前之所以采取新增病例通報制度,并不只是因為它是傳染病,而是因為暴發H7N9被視為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按照該條例,一旦發生可能嚴重損害社會公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那么相關機構就必須向社會公眾公布相關信息,而且“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按照《衛生部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凡是“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時,即被視為“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就必須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個案信息”,通報的內容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原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病、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強制措施的解除等。
由此來看,廣東省衛生部門沒有理會家禽業的訴求也是合法,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相關行業的訴求并不合理。就像此前所說的,為什么病毒性肝炎、肺結核,其傳染性和死亡幾率都比H7N9流感病毒高,發生此類病例卻不屬于“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媒體上對H7N9連篇累牘的報道,確實會影響家禽業的利益,一個非常明顯的例子是,由于H7N9的影響,禽蛋類的消費量急劇下降,甚至直接影響了餐飲業的利益。
從這個意義而言,家禽行業的訴求也并不是無的放矢。正如前面所指出的,我們不妨把目前針對H7N9 的應對視為是對新生傳染病的過度反應,已經有傳染病專家,如國家流感中心主任舒躍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表示,目前的H7N9病毒特性與去年4月監測到的病毒特性一致,其病原學、基因序列等并未發生有公共衛生意義和顯著性差異的變異,H7N9病毒并沒有比以前更可怕。一旦治療方案成熟,那么發生H7N9就會從目前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除名,就像此前的H5N1禽流感病毒,雖然病毒致病力強,但從2003年以來未發現有效的人傳人,因此國家衛計委從2013年11月開始已經將其從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降為乙類。
可以預見,隨著醫學界對H7N9病理研究的深入,相關病例的信息披露措施也將逐漸等同于其他乙型傳染病。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轉變并不只是需要醫學界的努力,同時還需要公眾或者家禽業的努力,通過改變行業生產方式讓生產生活更為健康,比如說采取“集中飼養、集中屠宰、冰鮮上市”的模式,減少公眾直接接觸活禽的機會。否則,即便通報方式發生變化,也不會減少公眾感染該種疾病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