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豬販為謀取暴利,通過在生豬交易過秤中偷加鐵塊的方法,在10多天的時間里騙取賣豬農戶近百頭豬的差額重量,價值逾萬元。近日,四會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對被告人盧某、譚某分別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據查,被告人盧某、譚某兩人在收購生豬過程中,為獲取差額重量,謀取暴利,商量在抬豬過秤的過程中,將底下貼有15斤重鐵塊的鐵制空豬籠過秤稱好豬籠毛重,然后抽掉鐵塊將生豬裝籠稱重,從而減輕生豬的重量進行詐騙,每頭生豬被騙重量達15斤。
2013年9月,兩被告人分別到被害人張某、文某、呂某的養豬場收購生豬時,用此方法詐騙得95頭生豬的差額重量。
2013年10月14日,被告人盧某、譚某被公安民警抓獲,95頭生豬被騙重量合計1425斤,經鑒定價值10402.5元。在法院審理期間,兩被告人將該差價補償給三名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某、譚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兩被告人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積極退賠被害人所有差價,依法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