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屠宰環節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沈陽市動物檢疫所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及《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我市市本級屠宰場生豬屠宰檢疫做到嚴格把關,保障肉食品安全。
一是嚴格落實檢疫申報制度。生豬屠宰企業要于宰前6小時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入場動物登記表、“未使用瘦肉精保證書”或“瘦肉精”檢測報告,省外入境生豬還需要出具《檢疫申報受理單》向駐場官方獸醫現場進行檢疫申報,經檢查合格的生豬由駐場官方獸醫出具準宰通知書。
二是嚴格落實同步檢疫制度。嚴格按照屠宰檢疫規程的檢疫范圍、檢疫程序和判定標準要求,實施全流程同步檢疫,并做好檢疫記錄。
三是生豬屠宰檢疫實行全程視頻監控。在入廠查驗,同步檢疫、產品出證及無害化處理等環節共設置8 個監控點位,接入駐場檢疫辦公室,對生豬屠宰檢疫全過程實行全天候、全方位監控,實現報檢、屠宰、檢疫的緊密連接。建立完善全程監管體系,可以提高檢疫監管力度,切實保障廣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完善信息化平臺建設。我所積極開展動物檢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率先啟用動物衛生監督(檢疫)網絡平臺管理系統,增設屠宰檢疫監控點,實現檢疫出證信息實時錄入,全流程信息化覆蓋,檢疫檔案規范化和檢疫流程痕跡化管理。全面提高了屠宰檢疫信息化水平,實現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全程可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