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益生股份發布公告稱,與中糧肉食(宿遷)有限公司簽署了《資產租賃合同》,總租賃合同總金額約7400萬元,租賃內容包含 3 個育雛育成場,6 個產蛋場,雞舍使用面積 101,520 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場一處,可飼養父母代肉種雞 54 萬套,每年可增加銷售商品肉雞 4,680 萬只,預計可增加產值約 16,380 萬元,預計增加利潤約 4,450 萬元。截止2014年2月19日,上述交道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16360萬元,租賃給益生股份作為種雞飼養及孵化使用,租賃期6年。
相關分析稱,家禽業已經到了洗牌的關鍵期,小企業面臨資金斷裂的風險,益生股份作為龍頭企業有望享受集中度提高的收益。
以下是補充公告原文:
公司于 2014 年 02 月 21 日刊登了《關于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公告》(公告編號:2014-011),以下簡稱“原公告”,為完善信息披露的內容,現就原公告“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進一步補充說明如下:原公告中披露“公司標的資產包含 3 個育雛育成場,6 個產蛋場,雞舍使用面積 101,520 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場一處,可飼養父母代肉種雞 54 萬套,每年可增加銷售商品肉雞 4,680 萬只,預計可增加產值約 16,380 萬元,預計增加利潤約 4,450 萬元。
在分析本次交易后的盈利能力時,上述估算結果是本公司依據該類產品的平均市場價格、毛利水平、合資協議不出現違約情況等測算假設,未考慮會計政策與協議約定、協議期間與會計年度等不一致的情況下作出的,上述估計不構成盈利預測,本公司依據的各種假設具有不確定性。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現補充披露如下:1、上述產值和利潤估算是公司基于歷史上的價格走勢判斷進行的估算。○以往家禽市場低迷的時間不超過一年,這次的市場低迷已超過 1.5 年,暫時還沒有復蘇的跡象;○上一次市場復蘇后的 2011年,該年度商品肉雞的平均單價高于 3.5 元;○本合同的租賃成本低于正常建設同規模飼養場的生產攤銷成本。根據市場規律和成本分析,公司做出了上述財務估算。本估算沒有考慮是否出現持續多年的“非正常市場狀態”。上述估計不構成盈利預測,本公司依據的各種關于簽訂資產租賃協議的補充公告
假設具有不確定性。
2、由于生物資產特性,需要經歷育雛、育成、產蛋等各個階段,形成收入的時間基本上是從 2015 年開始。上述估計的測算假設不包含 2014 年度,對公司 2014 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3、本合同簽署日期為 2014 年 02 月 19 日,故本合同對公司 2013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構成影響。公司在 2014 年 01 月 30 日對外披露的《2013 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公告編號:2014-005)中預計“2013 年 01-12 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9,500.00萬元至-28,500.00 萬元。”
除上述內容外,公司《關于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公告》的其他內容不變。
公司董事會對上述補充事項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致以誠摯的歉意。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 年 02 月 21 日
以下是公告原文: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4年02月19日,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益生股份”或“公司”)與中糧肉食(宿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糧宿遷”)簽署了《資產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協議書”或“協議”)。現將相關資產租賃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同簽署概述
1、資產租賃合同的基本情況:
按照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持續增長需要,益生股份與中糧宿遷于2014年02月19日簽署協議書,中糧宿遷將位于宿遷市宿豫區的孵化廠和9個種禽養殖場(包含3個育雛育成場,6個產蛋場,雞舍使用面積101,520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場一處,以下簡稱“標的資產”;截止2014年2月19日,上述資產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16,360萬元「以上數據未經會計師審計」々,租賃給益生股份作為種雞飼養及孵化使用,租賃期限6年。租賃合同總金額約為人民幣7,400萬元。
2、此次交易事項批準權限在本公司董事長審批權限內,無需經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
3、本次交易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二、協議當事人介紹
企業名稱:中糧肉食(宿遷)有限公司;
注冊號:321300400003555;
法定代表人:徐稼農;
注冊資本:3200萬美元;
注冊地:江蘇省宿豫區經濟開發區雪峰山路18號;
主營業務:種雞養殖、苗雞孵化、苗雞(限自產產品)銷售;種蛋(限自產產品)銷售;商品肉雞養殖;肉雞屠宰;速凍食品「速凍其他食品(速凍肉制品)」生產;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
中糧宿遷的股東(發起人)為中糧肉食投資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法人獨資),中糧宿遷與本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上一會計年度未與公司發生過類似業務,其作為標的資產的所有權人與公司建立租賃關系,并具備履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按照公司戰略發展規劃和持續增長需要,益生股份與中糧宿遷于2014年02月19日簽署協議書,中糧宿遷將位于宿遷市宿豫區的孵化廠和9個種禽養殖場租賃給益生股份作為種雞飼養及孵化使用,租賃期限6年。
1、標的資產情況:
(1)中糧宿遷出租給益生股份的房屋位于宿遷市宿豫區。標的資產包括中糧宿遷位于宿遷市宿豫區的孵化廠和9個種禽養殖場,包括房屋、設備、及附屬設施等。
(2)中糧宿遷養殖場內現在飼養的種禽,在合理評估的基礎上,益生股份可以接收并購買。
2、租賃期限:
標的資產租賃期6年。理論計算對應4批雞,如到6年時間點上不夠飼養一批雞(1.5年),甲乙雙方協商可以適當提前或拖延遲交回場區,以便完成在交接點上這批雞的飼養周期。提前或延遲交付場區的租金計算按照每個養殖場8.7萬元/月;孵化場26萬/月計算,提前或延遲交付場區時限最長不超過8個月。
合同期滿后,中糧宿遷如繼續對外出租本合同涉及的租賃物,在同等條件下益生股份有優先承租權。益生股份如需繼續承租標的資產的,則應于租賃期限屆滿前90天,向中糧宿遷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租金:
各個場的租金份額,按全部租金分成12份,每個雞場一份,孵化場三份分別計算。
第1-2年,所有場區及資產的租賃費合計為1200萬元/年(人民幣壹仟貳佰萬元整/年);自場區實際交付日分別起算。
第3-6年,所有場區及資產的租賃費合計為1250萬元/年(人民幣壹仟貳佰伍拾萬元整/年)。
4、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剩余租金的5倍支付違約金;如給對方造成直接和間接損失的,而支付的違約金不足補償該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5、履約保證金:
為保證益生股份妥善使用和保管中糧宿遷租賃物以及按時支付租金,益生股份在本合同簽訂后向中糧宿遷交付履約保證金600萬元,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被解除后,如益生股份完好無損地歸還租賃物且不拖欠租金的情況下,中糧宿遷應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被解除后十日內將履約保證金退還給益生股份;如益生股份拖欠租金或不能完好無損地交付租賃物,則甲乙雙方應在五日內確定賠償或抵扣金額,益生股份以履約保證金抵扣或賠償損失,中糧宿遷應在完成抵扣或收到賠償后五日內退還剩余履約保證金。
6、轉租、轉讓和抵押:
(1)租賃期間,如益生股份因經營需要將中糧宿遷的租賃物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或其他單位,應事先征得中糧宿遷的書面同意,否則中糧宿遷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益生股份擅自轉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中糧宿遷因此提前解除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經中糧宿遷同意后益生股份對外轉租時,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期限。
(2)租賃期間,中糧宿遷需抵押標的資產,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告知益生股份。并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不影響益生股份的承租權。
(3)在租賃期間,中糧宿遷不得出售或處置標的資產。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或質押需要處理標的資產的,應盡量安排在合同期滿后進行;如在合同期內進行,中糧宿遷享有優先受讓上述資產的權利;如遇資產被查封,中糧宿遷保證不得影響益生股份使用;如因出售或處置標的資產給益生股份生產、經營造成影響的,為中糧宿遷違約,需根據影響程度承擔違約責任。
(4)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標的資產發生轉讓、所有權關系變更,中糧宿遷保證本租賃合同仍然生效,并繼續履行至合同期滿。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標的資產包含3個育雛育成場,6個產蛋場,雞舍使用面積101,520平方米,配套的孵化場一處,可飼養父母代肉種雞54萬套,每年可增加銷售商品肉雞4,680萬只,預計可增加產值約16,380萬元,預計增加利潤約4,450萬元。
在分析本次交易后的盈利能力時,上述估算結果是本公司依據該類產品的平均市場價格、毛利水平、合資協議不出現違約情況等測算假設,未考慮會計政策與協議約定、協議期間與會計年度等不一致的情況下作出的,上述估計不構成盈利預測,本公司依據的各種假設具有不確定性。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為分期付款,本協議的履行不會對本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對公司2014年度及未來各會計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不構成重大影響。
3、公司的主要業務不會因為履行合同而對合同對方形成依賴。
4、本合同的標的資產用于公司種雞飼養及孵化使用,有利于鞏固和擴大公司生產能力和市場份額,擴大影響力和提升行業地位。
五、風險提示
1、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預計、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會影響合同的履行。如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為本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
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資產租賃合同》。
特此公告。
山東益生種畜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