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海南定安法院成功執行完畢了一起環保行政處罰糾紛案件,這是近年來定安法院強制執行完畢的影響較大的環保非訴案件。
該案的被執行人為三亞羅牛山畜牧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定安的種豬場屬于未經環保審批、且超額飼養、污染較大、群眾投訴強烈的經營點,將污染物 直接排放至周邊的河流,對周邊的環境、居民生活的造成了較大的影響,為此,申請執行人定安縣國土環境資源局對其作出了立即停止生產的裁定。
該公司在期限內拒不停產,申請執行人向定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執行人仍然繼續進行生產,繼續排污。
于是法院通過紀委、政法委、公安機關的協助,最終將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拘留。
看到法院動真格,采取了各種強制措施后,被執行人從觀望到重視本案的執行,終于下決心對污染環境的豬場進行處理,養豬場于2月份正式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