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獸醫生物制品的經營、使用按照屬地責任原則,由縣(區)畜牧食品局和鄉鎮畜牧獸醫站將監管責任落實到人頭,實施網格化管理。
二是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3月5日—25日全市統一開展獸用生物制品自查自糾和專項檢查行動,清查范圍要覆蓋所有獸藥經營企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大戶)、診療機構和鄉鎮畜牧獸醫站藥房,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三是規范經營行為。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等法規之規定,加強強制免疫獸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監管,杜絕浪費。依法規范獸藥經營企業經營非國家強制免疫獸用生物制品的經營行為,健全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大戶)、動物診療機構采購、使用非強制免疫獸用生物制品登記審核制度,嚴禁轉賣或分銷他人牟利。
四是加強督導檢查。市局將結合春防督查工作對各縣(區)清理整頓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從重處罰并嚴格責任追究,全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