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辦法》實施之際,我縣組織專班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2個月的獸藥、飼料市場專項整頓。
此次整頓的重點 是:加大對全縣所有經營企業、門店和規模養殖場的監督檢查,絕不允許經營假冒、偽劣獸藥(包括假冒的、無有效期和過期的、無產品批文批號或批文批號過期 的、以及其它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和國家禁止使用的獸藥(瘦肉精、三聚氰胺、蘇丹紅等);絕不允許經銷無產品質量標準、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生產許可證 和產品批準文號以及過期、變質、污染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同時,要求所有的經營企業、門店嚴格執行獸藥、飼料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 明產品合格證明,并向供貨商索取由其本人簽字的法定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單、產品批文批號、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等復印件,督促飼料及飼料添加劑 供貨商主動帶齊以上手續到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備案,并按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的要求,如實建立并記錄好獸藥、飼料進貨和銷售兩本臺帳。要求經營企業、門店嚴格執 行獸藥分類管理制度、獸用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標識制度、獸用處方藥經營制度、獸醫處方權制度和獸用處方藥違法行為處罰制度;與經營企業、門店簽訂獸藥、飼料 及飼料添加劑合法經營承諾書,及時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迅速處理,不留隱患,以確保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