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龍泉市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3——2015)》印發以來,塔石街道工作人員明確自己的分內職責,積極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工作。
為了使養殖污染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塔石街道工作人員根據之前調查結果積極出臺養殖污染整治方案,制定生態畜牧業發展規劃。對轄區內10個禁養區養殖場(戶)送達限期關閉通知書、《國務院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和《關于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劃分通告》。之后深入各禁養區養殖場(戶)實地丈量管理房和欄舍面積,與各禁養區養殖場業主簽訂《畜禽養殖欄舍拆除補償協議》,并督促養殖場盡早騰空欄舍,及時搬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