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縣畜牧局采取多種措施,力抓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管理及行政服務,促進畜牧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步上新臺階,推進全縣現代畜牧業又好又快發展
一是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畜牧局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職權、履行法定義務作為畜牧業法制工作的重點。在日常的執法過程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繼續執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制度,嚴格執法程序,使執法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為畜牧行政執法工作奠定基礎,杜絕了不作為、亂作為、緩行為現象的發生。
二是強化培訓,提高素質。以打市級最佳文明單位為目標,緊緊圍繞全縣畜牧中心工作,組織學習《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畜牧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種畜禽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使全體干部職工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責任意識。
三是規范行為,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堅持落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原則,切實完善監督機制,對群眾舉報投訴的、上級交辦的行政違法案件,嚴格追究,切實加強監督。并先后制定下發了《行政執法人員責任追究辦法》、《行政處罰程序實施辦法》、《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行為規范》等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四是嚴肅紀律,強化監督。加強對執法人員的違規查處,對違規執法實行高壓政策,通過摸查、核證、暗訪服務對象等方式,對不按規定檢疫行為進行嚴厲懲處。同時在執法過程中緊密結合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行政機關使用的基本法律法規,正確把握責任和權限,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權,確保全縣畜牧業的健康發展。